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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 实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2-02 19:30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兴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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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兴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晋发〔2019〕35号)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化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国土开发保护目标和约束性指标要求,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提升品质,统筹兼顾、协调联动,科学编制、严格实施”的原则,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策略,为推动兴县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系统修复和治理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整体保护文化、自然和景观资源,建立绿色低碳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促进城乡绿色发展。

筑牢底线、安全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筑牢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能源安全等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完善国土安全基础设施,增强空间韧性,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国土空间承载力。

区域协调、融合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强与周边市县互联互通,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引导城镇、产业与交通一体化布局,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整体布局;加强全域统筹,引导城镇紧凑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升国土空间发展力。

以人民为中心、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满足高品质生活。 

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历史文化、地域文化和民俗文化,突出地域特点,创新开发和保护方式,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营造富有地域特色的魅力空间。

三、编制范围

全县15个乡镇,编制期限为2021-2035年。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范围为乡镇级行政管辖区内全部土地。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乡镇域和乡镇政府驻地两个层次,乡镇域层面重点突出国土空间格局、空间用途管制、居民点体系及各类设施的统筹安排等内容。乡镇政府驻地层面重点突出用地布局、住房建设、设施安排和特色风貌引导等内容镇政府驻地在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详细规划。力争到202312月底前基本完成并同步完成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成立兴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确定技术团队等工作预计20个工作日完成

(二)调查研究阶段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开展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社会经济、产业发展趋势、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调研工作,分析乡镇域内存在的问题与优势,研判乡镇未来发展重点。预计30个工作日完成

(三)规划编制阶段

提出统筹和科学推进的乡镇总体思路、国土空间总体开发与保护格局、目标任务、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和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支撑体系、重点项目、时序安排、政策措施等内容,形成兴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及规划说明;在统一空间规划数据前提下,编制形成包括规划成果图、基础分析图、评价分析图在内的规划图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等工作。预计90个工作日2023年630日前完成。

(四)征求意见阶段

规划初步成果征求相关领域专家、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的送审成果。预计50个工作日完成

(五)规划报批阶段

将规划成果上报县人民政府,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预计60个工作日

、工作内容

(一)现状基础分析

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形成统一底图底数。以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结合市、县双评价、专题研究有关结论,总结乡镇现行空间类规划的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方法,客观分析乡镇资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现状情况、变化趋势、结构布局、空间绩效,总结特点和问题,提出规划编制的重点内容。

(二)发展目标

总体定位。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考虑乡镇区位交通、自然资源、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等条件因素,结合乡镇自身特色、发展条件以及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明确乡镇总体定位和目标。

发展目标。根据乡镇总体定位,综合考虑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整治的现状和任务,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社会经济、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城乡品质、整治修复等五个方面的规划目标和具体管控指标,形成可统计、可考核、可监督的规划指标体系。指标分为约束性和预期性两类。

(三)乡镇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总体格局。按照发展目标,落实生态、农业、历史文化等重要保护区域和廊道,合理安排城镇、产业开发轴带和重要节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因地制宜确定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构建多规合一、协调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国土生态安全格局。落实上位规划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和保护要求,以自然保护地和重要山体林地、河流水系、滩涂湿地等为重点,发挥农田生态基质功能,系统保护山水林田湖草资源。

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布局。与人口转移趋势相适应,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一致统筹安排城镇生产、生活空间,合理优化乡镇产业布局和城镇功能结构,建立集群集聚、高质高效的现代产业布局体系和规模合理、和谐宜居的镇村体系,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

统筹划定落实三区三线。落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底线“一张图”。建立健全控制线管控机制,严格管控措施,提出约束内容和管控规则。

(四)乡镇国土空间开发利用

用地分类和规划单元。按照《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用岛分类标准》,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划分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予以具体落实。

产业发展。各乡镇应在梳理产业发展现状情况、调查村民发展意愿的基础上,结合上位规划要求,提出产业培育的方向和类型,突出产业特色,依托乡村地区绿水青山、田园风光、民俗文化等资源,把农民致富增收、生态保护与利用、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有机结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镇产业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区位条件、产业特色等,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布局方式,鼓励优先利用存量产业用地。

道路交通。落实上位规划公路、铁路等重要交通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提出镇域交通发展目标,完善镇域道路网布局,明确主次干路等级、走向、红线宽度等要求;提出对公交站场、停车场等的政策指引和规划要求。

市政工程。落实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廊道和重大邻避设施控制要求,确定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目标,预测城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通信需求总量,确定各类设施建设标准、规模和重大设施布局。

公共服务。统筹镇域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配置,合理布局行政办公、社会综合治理、教育、医疗、文化、养老、体育、社会福利、殡葬、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城乡社区生活圈体系,全面推进社区服务全覆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综合防灾。制定镇域防洪、抗旱、消防、抗震、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和病虫害等的规划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防灾减灾设施和避难场所。

设计导引。结合山水林田湖草整体形态格局和地方文化特色,确定风貌特色定位与总体要求。提出公共空间体系构建原则、重要生态及景观廊道布局和控制要求、确定特色风貌保护和建设的重点区域,提出高度、风貌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对重点地区进行设计引导。

地下空间。按照安全、高效、适度的原则,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提出乡镇驻地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目标、原则和建设重点,明确需要重点开发控制的地区和管控要求。

村庄规划。立足城乡空间统筹发展,将镇域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包括集聚发展类和存续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和其他类,提出对现状村庄保留、保护或撤并的规划导向,划定保留村庄的村庄集中建设区,规划撤并村庄安置用地,对合并村庄集中建设区做好发展引导。 

弹性发展区。可根据发展需求,合理确定一定规模的弹性发展区,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适应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引导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减量后的集中布局和集约利用。原则上弹性发展区不超过本乡镇城乡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 5%。弹性发展区可以安排在乡镇驻地内,也可在乡镇驻地外,但应尽量靠近乡镇驻地,弹性发展区不得占用生态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

(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和文化要素管理,协调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的要素管理边界,明确规划导向,提出规划要点,形成互为依托、良性循环的自然文化关系。

山体。结合自然地形划定山体本体范围及保护范围,明确矿山修复的地区范围,提出相应管控要求。

资源。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优化河湖水系格局,统筹河湖岸线及周边土地保护利用。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河湖蓝线和湿地保护线,明确具体管控要求。

森林资源。明确森林资源总量和森林覆盖率控制目标,严格划定生态公益林、商品林等基本林地集中保护区,完善林地用途管制,强化林地利用监督管理。 

耕地资源。落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控制目标和任务要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的规模、范围。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项目,提高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提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时序,制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的实施措施。

矿产资源。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合法矿业权范围和管控要求。

文化遗存。明确保护与传承的重点地区,对具有较高利用价值的自然景观、人文风貌等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区域,明确范围边界,提出空间保护引导方向和具体措施。

(六)全域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

落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国土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管控要求以及准入退出和转换规则。 

综合考虑国土整治潜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农民意愿及资金保障水平等因素,制定国土整治方案,确定农村国土整治的类型、规模和范围,安排国土整治项目。 

农用地整治。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传承传统农耕文化,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

建设用地整理。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规范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

生态系统修复。针对乡镇全域自然生态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生态修复的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系统开展山体修复、水体治理和修复。修复利用废弃地,恢复和重建当地自然和土地利用生态景观,荒地、盐碱地、沙地等地块,应结合流域水土治理、农村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滩涂及岸线资源保护等,因地制宜确定其用途。大力推进新损毁土地及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综合运用多种适宜技术改良土壤,提高复垦土地的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产业布局。

整体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确定重要的生态廊道体系和生态功能分区明确生态保护区内的重点管控区域。

(七)规划实施

完善规划体系。提出完善规划编制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实施监督体系的要求,提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机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数据库汇入上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制定近期行动计划。围绕总体定位和目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现有基础、宏观调控政策和城乡发展需求态势,对近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统筹安排,提出近期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近期项目库,明确近期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

完善政策工具。围绕规划目标,立足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水平,综合运用各类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政策工具,推动规划实施。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仅作为本次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推进机制,由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各成员单位提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参照省、市相关规定逐一研究解决。

附件:兴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领

导小组

附件

兴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

长:梁文壮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马兴勇政府副县长

员: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贾广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建平    县财政局局长

张建兵        县发改局局长 

赵雪鸿        县工信局局长

王志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慧平        县住建局局长

薛建伟    县交通局局长 

王和平        县林业局局长

范兴森    县水利局局长     

      县教科局局长

康连平    县民政局局长

薛探平    县审计局局长

温永明    县能源局局长      

王亚荣       县卫体局局长

孙利军        县文旅局局长

王憨迎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兴分局局长    

王建珍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志鸿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贾广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