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2-57286 | |
发文字号:兴政办函〔2022〕8号 | 发文时间:2022-05-13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5-1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能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每5年进行一次大样本轮换工作,现行的住户调查样本自2017年开始到2022年结束,为了防止样本老化、保证样本的代表性,确保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22〕10号)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吕政办函〔2022〕12号)要求,定于2022年开展兴县新一轮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住户调查数据是准确反映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监测乡村振兴实施效果,保障改善民生工作成效,促进全县人民共同富裕的基础性指标。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是保证样本代表性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有效途径。本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的主要目标是抽选出代表性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最大限度兼顾国家、省、市、县各层级调查数据需求的样本。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辖村(社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推进兴县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
国家统计局兴县调查队牵头组织实施全县住户调查大样本 轮换工作,包括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培训,督促指导各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规范,确保样本的随机性和代表性。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扎实高效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兴县城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兴县城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
组 长:刘 飞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贾兴利 国家统计局兴县调查队队长
朱建林 县统计局局长
成员:张建兵 县发改局局长
高俊君 县人社局局长
张建平 县财政局局长
王志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康连平 县民政局局长
李志鸿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慧平 县住建局局长
王亚东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喜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 丽 县统计局副局长
武凯利 国家统计局兴县调查队纪检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城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具体协调事宜,督导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有关事项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兴县调查队,办公室主任由贾兴利兼任。样本轮换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二)做好协调配合
国家统计局兴县调查队要统筹抓好人员调配,确保各项工作均能按时保质完成。统计、财政、人社、农业农村、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积极支持统计调查机构开展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负责协调所辖村(社区)内的农村和城镇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选聘和入户开户工作,协助统计调查机构做好现场调查和样本落实工作,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
三、完善各方保障,确保调查成效
(一)落实工作保障
国家统计局兴县调查队要统筹抓好人员调配,原则上大样本轮换期间负责住户调查工作的专职调查员不少于3人。分县住户调查所需经费主要由县政府负责解决,统筹做好记账户补贴、辅助调查员补助、开户和访户宣传品、宣传动员、业务培训等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保障大样本轮换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多措并举做好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多种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场景,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住户调查工作宣传,增强调查户的法治意识,消除思想顾虑,提高住户调查配合度,为住户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确保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和常规记账工作顺利开展。
(三)做好疫情防控
国家统计局兴县调查队、各乡镇要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大样本轮换工作,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要求开展调查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切实保障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安全。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