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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16 15:46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级次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助标准 |
2020年决算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11 |
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创业补贴 |
中央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9〕28号) |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 |
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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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向市或县级人社部门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拨付 |
一般通过社保卡发放(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或拨付至其所创办的小微企业的银行账户 |
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或按年 |
0351-7676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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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险补贴 |
中央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 号) |
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的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 |
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等五项社保的2/3。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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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向省或市或县级人社部门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拨付 |
一般通过社保卡发放(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 |
按季度或按年 |
0351-7676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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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求职创业补贴 |
中央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9〕28号)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中,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
1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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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校汇总符合条件的人员后,按规定向市或县级人社部门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拨付 |
一般通过社保卡发放(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实践中一般拨付至学校的银行账户 |
按年,每年10月底前 |
0351-7676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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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就业创业补助 |
中央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 |
到户籍所在县以外的省内用人单位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省内赴省外就业的贫困劳动力 |
县以外的省内用人单位就业的,给予劳动者不超过3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交通费用);对跨省务工的,给予不超过8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交通费用)。 |
2084360 |
符合条件的人员或由劳务输出机构代为按规定向市或县级人社部门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拨付 |
一般通过社保卡发放(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 |
根据实际情况,按月或按季度或按年 |
0358-6322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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