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9 18:05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人民政协
案 由:关于大力发展托幼服务的建议
提案者:高亚琴
提案内容:
近年来,随着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全面放开,幼有所育面临更多的现实考验。如何加强生育社会支持,完善各方面配套措施,从而让年轻人对于生二孩、三孩没有后顾之忧,一直都是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我县托幼服务基本情况
当前我县0—3岁托幼服务刚刚起步,既面临需求不断扩大、投资持续增长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供需矛盾突出、运营成本高、专业人才供给不足等挑战,难以有效支撑生育政策优化的客观需求,“入托难”“上不起”“不放心”成为制约生育潜力释放的一大因素。因此,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切实减轻家庭的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能,加快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托幼服务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二、我县托育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供需矛盾突出。从需求上看,多数家庭特别是年轻夫妻上班,家里缺少闲人的家庭迫切希望实现在社区就近入托,享受质优价低的公办教育资源。从供应上看,托幼服务基本处于边缘化地位,绝大多数公办幼儿园不收3岁以下婴幼儿,只有少数几所民办幼儿园愿意接受2-3岁的婴幼儿,普惠性的公共托幼服务基本空白。
(二)专业技能人才匮乏。目前我县针对托育服务行业远没有形成完备的人才培育计划。已有的一些从业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相关的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学历水平低、持证人数少,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三)入托率低。由于托幼费用较高,加之观念落后,婴幼儿照护仍被视为家庭问题,或者是女性、祖辈的天然职责,再有对托育服务行业不了解,出现等待观望及质疑现象,目前我县2-3岁的婴幼儿入托率还不到10%。
(四)幼增托审批存在困难。因一园多证涉及不同的监管部门,幼儿园增设托班(托位)证件难办,部门之间协调存在难度,与国家鼓励幼儿园增设托班的精神不符。
(五)运营成本较高。托幼机构普遍面临房租及运营人工成本较高问题,加之入托率不高、没有相应的减免房租和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导致单位成本更高,收费居高不下,不仅影响开办托幼机构的积极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生育意愿,同时导致市场化的托幼机构以纯商业模式经营,对师资力量的配备和提升不够重视,难以提供高质量的托育服务。
三、加快托育服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发展托幼服务有效支撑体系。制定适合我县发展和人口布局的托幼服务发展规划,完善托幼服务标准和规范,进一步明确各类托幼机构设立、审批、备案、管理、监管的部门具体职责和相关程序。组建托育服务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员队伍,以安全规范为底线,营造放心入托环境。
(二)整合已有资源扩大托幼服务资源供给。在幼儿园中开设托班是不少县市目前“托幼一体化”的主要形式之一,在已有幼儿园建设托幼服务能够有效利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成果与资源,包括幼儿园环境、硬件设备、师资力量及较为成熟的运营团队等,既能降低托幼成本,又能保障托幼服务质量,有效缓解托位短缺问题,有利于拓展与优化托幼教育资源配置,还能减轻家长在入托后再次择园的压力。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引领与支持力度。根据“十四五”托位数量分解情况,将每年新增一定数量的普惠托幼机构列入县政府为民办实事清单,逐步推进托幼服务设施建设。将托幼服务经费列入公共卫生服务和教育事业经费,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托幼服务机构,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托幼服务机构应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四)培育托幼服务技能人才。一是统一资格认证与规范管理,建立行业统一资格认证与准入标准,并对进入托幼教育系统的各类人员实行严格规范管理;二是加强托幼机构教保人员薪酬、社保、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待遇保障,以增强职业吸引力,并稳定从业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