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12 17:45 大 中 小
兴县发展和改革局权力与责任清单 | |||||||||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
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
其他类型 | 11142325743504998U-QT-0003 |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 【规章】 《山西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014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第六条 |
1.受理阶段责任:在办公场所公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制订方案责任:制定竣工验收方案。 3.组建机构责任:组建验收委员会或者工作组,召开竣工验收会议。 4.竣工验收责任:审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档案资料;查验工程现场情况。 5.下达批复责任:讨论并出具《山西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下达准予或不准予验收合格批复文件。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审查环节:刁难被审查对象,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通过而未通过或不符合验收条件而通过的后果。 3.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4.批复环节:不及时。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七十四条、七十五条、七十六条、七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吕政发〔2009〕13号)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