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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时间:2018-08-12 17:45       大    中    小     

兴县发展和改革局权力与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职权类别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其他类型 11142325743504998U-QT-0003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规章】
《山西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014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第六条
1.受理阶段责任:在办公场所公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制订方案责任:制定竣工验收方案。
3.组建机构责任:组建验收委员会或者工作组,召开竣工验收会议。
4.竣工验收责任:审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档案资料;查验工程现场情况。
5.下达批复责任:讨论并出具《山西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下达准予或不准予验收合格批复文件。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审查环节:刁难被审查对象,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通过而未通过或不符合验收条件而通过的后果。
3.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4.批复环节:不及时。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七十四条、七十五条、七十六条、七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吕政发〔2009〕13号)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