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县发改局
>
行政处罚
对属于实行核准制的范围但未依法取得项目核准文件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未按照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处罚
11142325743504998U-CF-0003
时间:2018-07-30 00:00
大
中
小
1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