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9 18:30 大 中 小 来源: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山西省公安厅直属第三公安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岗位4空缺情况,本次同时组织开展计划聘用人选和递补聘用人选体检工作。(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6:00
报到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84号(山西省公安厅直属第三公安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具体见附件)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于体检当日当场向考生收取。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10-12小时。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家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前往体检地点。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4. 参检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7.体检当天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穿脱,不要穿连体紧身衣、连体袜,衣服包括贴身衣服不能有金属饰物。
8.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除外,其余时间建议全程佩戴。
三、考察事项
考察工作与体检工作同时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所报考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0351—7257178。
附件:山西省公安厅直属第三公安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