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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1 17:15 大 中 小 来源: 太原日报
据介绍,省级财政安排1亿元,对2022年全年零售额同比增速超过当年全省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均增速的限额以上商业零售企业,按档次择优给予奖励。其中——
年零售额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年零售额5亿元(含)至10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年零售额1亿元(含)至5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年零售额0.5亿元(含)至1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商超、便利店、商业综合体等综合类零售企业
对于汽车零售企业
对于成品油零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