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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标准化创新奖励的通知(吕市监函〔2023〕431号)

 时间:2023-11-11 19:35       大    中    小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市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山西省纲要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标准化作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激励各有关标准化主体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依据《吕梁市标准化创新奖励办法》,根据工作计划,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吕梁市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励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我市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请奖励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制修订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标准先进水平的;

(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并有利于促进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

(三)符合我市社会治理发展,并有利于促进我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的;

(四)标准中含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形成优势产业和提升我市产品及服务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

(五)标准化项目的实施能给我市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六)在标准化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起到引领作用、开创新局面的团队或个人。

三、奖励对象

(一)2023年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并正式发布实施的;

(二)2023年新承担国际、国家、省、市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标准化专家组)工作的;

(三)2023年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

(四)2023年组织团体标准制定并正式发布实施的。

(五)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并于2023年获得相应证书的。

四、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如实填报《吕梁市标准化创新奖励申报表》,除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证照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印证资料:申报制修订标准奖励的提供标准发布文件和标准文本,申报试点示范项目奖励的提供年度自查表、年度工作总结以及项目批准文件等,申报其它项目奖励的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吕梁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评审,确定名单,并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经请示批准后联合市财政局实施奖励。(原则上,申报截止日期后的申报划入下一年度)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申请奖励的单位务于2023年11月22日前,将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加注意见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报至市市场局标准科。

联 系 人:张永军  王旭军  李晓梅

联系电话:8226297    

电子邮箱:LLZLK@126.com

通讯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国投财经中心B座1208室

附件: 市场局吕梁市标准化创新奖励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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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