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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再发力

 时间:2024-03-29 22:50       大    中    小      来源: 黄河新闻网

为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营主体活力,近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3月25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行动方案》。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定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的重要抓手。我省已先后出台民营经济发展“30条” “23条”等综合性政策,此次印发的《行动方案》不仅积极借鉴浙江、福建、山东等地区的典型做法,确保政策举措有理论和实践双支撑,而且侧重从操作层面发力,量化明确了20多处具体目标、数额、时间节点等,便于政策措施执行落地。同时,邀请民营企业家,近距离、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共同探讨提出具体举措。可以说,《行动方案》是我省“十四五”期间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施工蓝图。

《行动方案》共六部分20条。

提出总体要求和目标。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有力有效破除隐性壁垒、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保障、强化担当服务,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未来5年,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民间投资占比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的量化发展目标。

打造公平发展环境。提出破除准入准营壁垒、破解所有制歧视、强化政务信用约束3方面内容,包括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实施规范,9类PPP项目由民企独资或控股,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等具体举措。

加大政策要素支持。提出提高政策科学性可得性,加大财税、融资、人才和用工、用地、降成本政策支持6方面内容,包括全面推广应用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政策期限延长至2024年年底,省级用地保障清单中的民间投资项目不低于30%等具体举措。

坚定维护合法权益。提出清理拖欠账款、提升法治护航水平、规范涉企监管执法3方面内容,包括健全拖欠账款清理与巡视、督查等对接机制,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清理,鼓励市县设立“企业安静期”,明确“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情形等具体举措。

促进民企转型提质。提出引导健全公司治理、支持提升创新能力、支持产业优化升级、加强民营经济人士队伍建设4方面内容,包括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入库的民营中小企业延续省级财政奖励50万元政策,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梯度培育体系,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给予奖励资金等具体举措。

强化组织实施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双向建立亲清政商关系、凝聚浓厚共识氛围、做好监测评估4方面内容,包括把民营经济增加值、民间投资、向民企配置资源要素等指标列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选树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和第三方评价等具体举措。

“下一步,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将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定期调度、督查督办等抓落实工作机制,与省直相关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汇聚攻坚合力,共同推动《行动方案》加快落实见效,为促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方位转型注入强劲动力。”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樊伟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