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2 19:35 大 中 小 来源: 央视新闻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等进行界定。要点如下↓↓↓
什么是预制菜?
哪些食品不属于预制菜?
从菜肴属性看——
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比萨等主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此外,连锁餐饮企业广泛应用中央厨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应当符合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
预制菜定义中强调“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
加热是指将食品加热到可食用状态的过程,即针对已经预加工熟制的产品在食用前的简单复热。
熟制是指经炒、炸、烤、煮、蒸等将食品熟制的过程,即在预加工阶段并未完全熟制,需要彻底熟制后方可食用。
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不属于预制菜。
如何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
规定预制菜不添加防腐剂有何考虑?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就《通知》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