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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6 19:52 大 中 小 来源: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诊疗效率,市卫健委在全市经省临床检验中心认定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经省临床检验中心认定纳入“检验结果互认”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目前有24家。
纳入互认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报告单上标注“晋HR”,作为互认项目标识,在全省、全市范围内予以认可。
所涉公立医疗机构和“检验结果互认”具体检查项目请扫描二维码查询。
为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诊疗效率,根据《吕梁市推进“检验结果互认”解决群众看病重复检验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经省临床检验中心认定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施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具体公示如下:
1、吕梁市推进“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监督投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