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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全区民办学校进行2023年度年检的通知

 时间:2024-04-30 19:35       大    中    小      来源: 吕梁市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吕梁市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对全区民办学校进行2023年度年检的通知

离石区辖区范围内民办初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吕梁市离石区教育科技局关于转发(吕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校2023年度年检工作的函)》(离教科函〔2024〕12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区民办学校的管理,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决定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年检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年检范围
       离石区辖区范围内民办初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各类学校。
       二、年检主要内容:
       年检主要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40号),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
       2、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3、办学条件符合设置标准的情况;
       4、按照学校章程开展活动及决策机构、校长备案和履职的情况;
       5、学校法人分类登记及财产权的落实、年度财务收支、重大关联交易、办学资金安全等情况;
       6、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
       7、教师队伍建设和师生权益保护的情况;
       8、招生管理、宣传广告备案及学籍管理情况;
       9、安全稳定工作、和谐校园建设和舆情监控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三、年检步骤
       1.学校自查;
       2.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进行材料审查、会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地勘验;
       3.出具年检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四、提交资料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
      五、年检提交的材料
       1、自查报告(根据年检重点检查内容自查);
       2、年检报告书;
       3、《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学校收费许可文件或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文件(复印件);
       7、学校章程;
       8、合法有效的校舍安全性等级鉴定报告(含抗震设防安全)、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六、其他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报有关数据。提交的证件、材料应真实有效,按顺序装订成册;

2、提交资料时间截止2024年5月24日,逾期未提交资料视为年检不合格,同时推送同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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