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05 00:00 大 中 小
2015年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兴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于2008年5月成立,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县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制定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提升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对全县17个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了信息公开和《保密法》等专业知识培训,学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公开程序和公开途径,全方位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夯实基础,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县政府门户网站整改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全面改版,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将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电子网络的独特优势。同时,借助新闻媒体、简报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多样性,满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五)加强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健康发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和考核评议制度,明确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2015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公开内容
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621条,包括工作动态515条,政策法规20条,机构职能41条,决策信息13条,行政职权32条。
2、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兴县广播电视台、兴县报等新闻媒体和政府对外公开宣传栏、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资料。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吕政办发〔2015〕37号),我县及时召开会议对全县的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积极地根据上级要求对全县的行政审批和办事、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重点领域、公共事业等信息责成责任主体单位,认真落实,及时公布。
三、2015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全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2015年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我县各受理点共接受群众咨询532人次,现场接待人数101人,咨询电话接听数120人次。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全年为20000多人次。
五、2015年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全县未产生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保密审核程序、加强日常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不足。2015年度工作思路: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较高、公共利益重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监督管理,逐步完善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农业重大项目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保密审核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信息制作发布、保密审核与自动生成同步进行的协调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和考核制度,将评议工作规范化、日常化。大力推进相关部门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和法律法规解读服务;增加动态信息发布数量,提高信息质量。
四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兴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