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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1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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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18〕43号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及文化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兴县行政村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及文化扶贫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17〕16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27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为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进一步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让群众享有更多的文化获得感,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抓手,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组织开展宣传文化活动,增强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文化基础设施全覆盖、文化活动无盲区、文化产业大发展,充分发挥文化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为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奋力开创脱贫攻坚新征程,建设文明、和谐、美丽、宜居“新兴县”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一)本着节约、整合资源、讲求实效。
各乡(镇)在全面摸清公共文化设施存量和使用状况的基础上,紧密衔接我县城乡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合理规划布局综合性文化设施。充分考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人群需求,关注特殊群体,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二)科学合理、集中利用、统筹推进。
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党组织活动场所、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以及其他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建设,并配备相应器材设备。围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发展理念,实施资源共享、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激发农村文化发展的新活力。
(三)因地制宜、调整置换、分类施策。
充分发掘利用乡村场地、边角空地等社会场地资源,盘活现有场地存量。进一步优化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布局。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贫困地区的文化扶贫工作,精确瞄准、因地制宜、满足村民的需求,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三、目标任务
以推进我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抓手,坚持重点突出、点面结合、统筹推进,到2019年底实现我县贫困村与全省同步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以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重要内容,按照吕梁市脱贫攻坚公共文化服务的“2+5+2+1”标准完成,即:每个行政村有100㎡以上的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室,300㎡以上的文体广场;配套文化器材、体育器材、广播器材、阅报栏广告牌、灯光音响五项设施;每个行政村确定1名两委成员兼文化活动中心主任,每个村综合文化中心至少配置1名宣传文化管理员;每个行政村制定一套因地制宜的管理制度。
四、具体工作
(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行政村级文体活动室和文体广场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力争在今年全面完成,达到全覆盖。总任务包括:建设350个行政村的文化活动室,其中新建46个村,维修304个村;建设287个行政村的文体广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文化局、县扶贫办。
(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文化器材、体育器材、广播器材、阅报栏广告牌、灯光音响等配套实施项目由县文化局在争取上级配套支持的基础上,分两年采取政府集中采购的形式逐步完成。
责任单位:县文化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配备中心主任和宣传文化管理员。
每个行政村确定1名两委成员兼任文化活动中心主任,每个综合文化中心至少配置1名宣传文化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继续完成系列文化惠民工程。
1.继续完成好省政府2018年“六件实事”之一“全省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中兴县102场的任务。
2.组织完成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认真完成全县376个行政村平均每村每月一场,共4512场的公益电影放映和25个农村寄宿制学校225场的电影放映工作。
3.完成西南片、西川片8个乡镇5020户广播电视“户户通”进户安装工程,解决群众“看电视难”问题。
4.完成全县372个行政村“农家书屋”部分图书更新工作,并新增加4个行政村“农家书屋”的建设和配送书籍任务。
5.继续实施“三馆一站”(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美术馆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丰富群众各类文化生活。
6.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包括文化信息共享服务、村文艺演出、体育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整合贫困村宣传文化、党教、科普、卫生、体育健身、民政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资源,建设一批综合性文化室,搭建贫困村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丰富和完善文化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化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
(六)大力实施文化民生工程。
1.重点保证政府购买的公共文化服务在贫困村落实到位。
2.重点保障农村留守人员文化权益。实施文化扶贫项目,包括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文化帮扶的惠民政策等。
责任单位:县文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文化人才培养。
支持和帮助培养文化骨干、文化能人,帮助贫困村组建群众业余文艺队伍。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向农村发展,增加帮扶的文化骨干和文化服务项目的落实。
责任单位:县文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加大培训力度。
进一步培育脱贫致富带头人,培养造就一批创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能够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中起带头作用的文化人才队伍,进一步推动兴县道情、胡麻油、老陈醋等省级非遗项目和20余项市县级非遗项目,由艺术转向产业化,真正开拓一条致富的路子,带动全县经济、文化、社会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县文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文化品牌打造,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
1.打造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打造兴县特色文化,群众性文化展演品牌,进一步提升“兴县红色文化旅游季”、“兴县广场消夏文化节”、“兴县道情”等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影响力,引领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活动。
2.加强乡土文化人才技能培训。挖掘培养一批乡土文化人才、文化能人,全年开展专业技术培训6期以上。
责任单位:县文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杨红梅(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任晓云(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建平(县财政局局长)
马 云(县文化局局长)
白永兵(县扶贫办主任)
成 员:白 鹤(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玉明(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张耀祖(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学智(县卫计局副局长)
田 莹(县审计局副局长)
牛利平(文化局副局长)
张晓锋(文化局副局长)
王 永(文化局副局长)
张 军(文化市场执法队长)
各乡(镇)分管文化工作的副职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云兼任,副主任由张晓锋兼任。
(二)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兴县扶贫项目实施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做到资金精准使用、规范管理。
(三)加强督促监督。
县文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探索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中群众满意度差的地方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县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项目实施全程参与监督,确保项目进度、工程、设备设施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