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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0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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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攻坚深度贫困“三五工程”,向深度贫困发起总攻,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提高我市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效能、促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持续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为贫困县摘帽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振士气、凝聚力量,确保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二、总体目标
——根据全市贫困县退出目标任务要求,综合考虑省和国家评估验收标准,到2019年12月底,全市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覆盖。
——以文化助民、文化育民、文化惠民、文化富民为主要任务,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保障贫困县区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升贫困县区群众参与度和幸福感,助力贫困县区群众经济精神双脱贫。
——组织实施以生态休闲和文化旅游“两村”建设为主的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依托9个AAAA级旅游景区,围绕“汾阳——交城——方山”庞泉沟旅游线和“石楼——临县——兴县”沿黄采摘、红色旅游两条线路,推广田园农业、民俗风情、农家乐、古村古镇、休闲度假、回归自然、精品旅游园区等七种发展模式,实现一二三产有效融合。
——建设种养加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园区。以特色农业基础,以厚重文化为灵魂,以优美环境为景观,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保护田园风光,保持乡村味道,建设一批文化名镇和种养游融合发展园区。
三、重点任务
(一)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扶贫工程
1.推动乡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乡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包括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两项任务。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大院、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服务设施以及其他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集合建设。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参照《山西省贫困地区行政村综合文化活动场所评价指标》执行。年终自评估得分80分以上的行政村方可纳入文化行业脱贫“行政村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地)覆盖率”考核范围。
2.推动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达标升级。争取免费开放资金,用于10个贫困县(区)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引导扶持贫困地区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对贫困县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给予硬件设施和配套资金倾斜。支持临县实施文化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3.建设文化和旅游信息平台。按照省委贫困村提升工程要求,以当地财政为主,建设互联网文化和旅游资源信息平台,推进文化和旅游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进村入户。争取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对贫困村文化和旅游设施给予硬件建设和配套资金倾斜。依托公益性文化和旅游单位,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实现每个贫困村有基本完备的基本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有基本完善的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
4.加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能力提升。落实《山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山西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完善公共文化和旅游场所服务服务标准和制度,推动文化和旅游资源共享,提升乡村公共文化和旅游场馆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一体化。深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建立总馆下基层服务制度,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基层群众开展总分馆服务、流动文化服务到2020年,全市初步形成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为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体系。
5.实现广播电视服务网络覆盖。统筹有线、无线、卫星等方式,加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强化贫困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完善直播卫星户户通提质工程。积极为贫困县申报中央资金,增强广播电视基础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接收广播电视信号的需求。
6.建设贫困村公共卫生厕所。推动乡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集贸市场、文体广场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全面启动新一轮“旅游厕所革命”,用二年的时间为贫困村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公厕200个左右。
7.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贫困县文化和旅游建设。注重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推广一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投资、捐助、提供文化和旅游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贫困地区文化和旅游建设的典型。评选乡村文化旅游景区60个、乡村文化旅游客栈100家。
(二)文化和旅游产业扶贫工程
8.积极推进贫困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确立一批县级特色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培育项目与特色文化和旅游产业村,建立有规范标准的县级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数据库、文化和旅游产业人才数据库,立足当地传统工艺优势,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有效对接,通过聘请专家授课、联合办班等多种方式,开展实用生产技术培训,帮助贫困户掌握致富技能。抓点带面引导贫困县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
9.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拓展贫困县“一乡一园区、一村一基地”休闲观光、文化传承功能,发展一批种养加游融合发展园区、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推进文化和旅游与园区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乡村产业提档升级。
10.大力发展乡村文化旅游。立足当地自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实际,结合人文特色,红色革命文化等内容,打造100个左右文化旅游、绿色生态、休闲养生、农耕体验、村落保护等具有文化旅游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
11.推动贫困地区文化和旅游产品走出去。积极组织贫困县特色文化和旅游产品参加深博会、北博会、“两博会”等省内外文化产业展会,以及山西品牌中华行。引导贫困县利用“临县红枣艺术节”、“青塘粽叶香”、“岚县面塑节”等节庆活动扩大临县伞头秧歌、临县大唢呐、离石弹唱、交城堆锦和毛皮画、岚县“土豆宴”和面塑、柳林碗托、中阳剪纸、交口刺绣和根雕等特色文化产品的影响力。
(三)文化育民扶贫工程
12.集中创作一批脱贫攻坚艺术作品。发挥文化扶贫扶志、扶智优势,加大扶贫题材文化产品供给,组织创作一批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群众喜闻乐见的舞台剧目和美术作品,宣传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用艺术形式讲好山西扶贫故事,采取年度汇演、展演、巡演等方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加油鼓劲。力争推出1-2部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扶贫题材舞台剧。
13.组织文艺工作者赴贫困县采风创作。建立“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采风创作工作机制,组织市县两级艺术工作者深入贫困县采风;组织开展书法、摄影、绘画进农村、进校园活动;鼓励艺术机构和艺术家在贫困县自办工作室。建立“种文化”帮扶机制,挖掘培养乡土文化人才,帮助贫困县提高艺术创作水平。
(四)文化惠民扶贫工程
14.面向贫困县集中配送文化活动器材。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为国定贫困县的行政村文化活动室配送文化活动器材(2万元/村)、广播器材(2万元/村)。完善省贫困县村级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广播电视器材。
15.加大送戏下乡力度。开展“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系列文化惠民活动。落实《山西省地方戏曲进农村、进校园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免费送戏一万场”民生实事项目。争取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资金,力争使贫困县每个村每年能看到一场文艺演出;市、县两级购买的公共演出服务,70%以上面向贫困县倾斜。
(五)文化遗产利用和非遗传承扶贫工程
16.推进文化和旅游生态保护区建设。实施市域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文化行政部门要对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梳理近年工作开展情况,列出工作清单,重点就已经完成、正在推进的任务开展“回头看”,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按照省文化厅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总结实施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经验,出台《吕梁黄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铺开建设山上九县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努力扩大文化生态保护区覆盖面,推动贫困县非遗产品的生产性保护,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促进当地群众脱贫致富。
17.非遗保护利用和设施建设。鼓励贫困县乡规划建设非遗传承保护中心,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文创产品的开发利用。加大对碛口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支持力度。开展非遗演艺进景区活动。选择在临县碛口或汾阳市贾家庄筹备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吕梁分会场。筹建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传习中心。
18.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深入挖掘全市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吕梁元素,认真梳理乡村历史文化脉络、文化烙印和乡风民俗等文化资源,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培育一批有样板、有特色的文化旅游名镇、名村、文化大院、中心文化户,扶持有文化创意、有核心竞争力、有地方特色代表性民俗活动与人才培训活动的开展。
19.加强非遗项目的开发。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推荐贫困县非遗传承人参加国家、省传承人培训。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传承。支持贫困乡村优秀戏剧曲艺、民间文化、传统体育等项目的传承发展。在贫困县培育20家以上非遗生产性企业。组织开展传统剪纸、面塑、泥塑、音乐等主题培训,扩大贫困县非遗传承人群,帮助贫困户通过掌握非遗技能实现增收。
(六)文化和旅游人才扶贫工程
20.继续实施贫困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选派优秀文化人才到贫困县基层工作和提供服务,选送基层优秀人才到省直文化单位挂职研修。同期,做好选派、选送人才工作绩效评估。
21.继续加强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建设。引导贫困县运用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等方式,为乡镇综合文化站配置2名专职工作人员;采取“县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方式,为每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备2名享受财政补贴的宣传文化员。做到人员、经费、活动三落实。采取集中培训、业务辅导等形式,提升贫困村宣传文化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了以吕文平局长为组长、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为成员的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联络员定期联系、工作情况通报等制度,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领导机制。各县(市、区)要在市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我市文化旅游扶贫工作高效推进。
(二)出台相关政策。争取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吕梁市推进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实施方案》。努力使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纳入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指导范围,做到人员、经费、活动三落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上墙,服务项目公示,工作档案完整。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出台文化和旅游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市、县、乡、村逐级编制文化和旅游脱贫攻坚台账,对贫困县文化和旅游建设基础数据摸清底数,按季度汇总更新。按照2017——2019年集中攻坚、2020年巩固提高的目标,形成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的工作计划、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文化扶贫各项举措精准落实。
(四)提升驻村帮扶实效。精准脱贫是重大政治任务,文化旅游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要深入开展村情民意走访、基础工作巩固、政策措施落实、资金项目盘点、内生动力提升、作风问题整治“六大行动”,进一步发挥文化旅游干部的特点,充分利用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阵地,积极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贫困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指数。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