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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见成效

 时间:2024-05-27 15:35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兴县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此项工作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做到精心部署、认真实施、扎实推进。

我县共有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25所,已全部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2023年春季学期全县营养餐受益学生4615人,其中寄宿生2603人、走读生2012人;2023年秋季学期营养餐受益学生4473人,其中寄宿生2546人、走读生1927人。春秋两季供餐天数均为100天,供餐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供餐模式为学校食堂自主供餐与企业配送相结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我县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组,县教体局和各学校建立健全了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教育、财政、学校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就餐条件、食品安全、资金管理等每一个环节都明确责任人,确保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抓实抓好。

二、优化供餐保障确保营养均衡。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教育的意见》(吕政发〔2018〕5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开始,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所有寄宿生给予免费就餐,将现已实施的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进行整合使用,在全面落实上级政策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足额配套解决,全部用于免费就餐,伙食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生每人每天10元,初中生每生每天11元,全年按250天计算,保证寄宿学生的膳食营养。

三、紧盯关键环节,筑牢安全防线。学校健全和完善食堂管理相关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食品采购、验收、储存、粗加工、发放、陪餐、留样、环卫等各环节全过程的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餐的查验接收工作,重点检查食品数量是否一致,食品包装是否完整,食品保质期是否在符合食品安全的有效时间,并做好接收记录。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学校负责人轮流陪餐,并做好记录。

四、规范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各实施学校实行分账核算,严格落实专款专用要求。学校单独建立食堂账目,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食堂(伙房)维修、食品配送、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以及开展营养改善计划之外的工作经费支出。加强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新系统的使用管理,坚决防止套取和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不良行为发生。

五、聚焦社会关切,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展板、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程,引导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将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纳入校务公示范畴,定期对营养改善计划有关政策文件、资金使用、食品安全检查情况、受助学生信息等信息在校内进行定期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兴县县委、县政府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有效务实的举措,让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学生受益”的民心工程、放心工程,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