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0 19:35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公安局
根据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兴安办发〔2023〕19号通知,结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令第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我局实际情况,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为进一步推进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高层建筑火灾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筑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护网”,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县局党委成立了工作任务领导组,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强的措施圆满完成各项指标。
组 长:钟连山 政府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贾锦程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组长:刘旭耀 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曹瑞昌 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
王喜平 副局长
吕东彦 副局长
耿平安 副局长
刘 虎 副局长
贾俊利 驻局纪检组组长
张谈生 政工监督室主任
吴桂兵 党委委员
贺 斐 党委委员
成 员:各科、所、队、室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1.高层建筑管道井。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是否独立设置;管井井壁耐火极限、管井检查门设置是否完好并符合消栋数防技术标准;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是否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是否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管道井内是否堆放杂物或被占用。
2.高层建筑日常安全管理。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对产权单位、实际使用单位、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日常安全巡检是否到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制是否严格落实;是否存在边经营边施工的违章行为,尤其是动火、动气作业时是否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是否存在建筑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3.高层建筑应急疏散管理。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对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及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避难层(间)是否存在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是否存在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楼梯间被占用情形;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是否存在损坏、闭门器缺失等情形;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是否正确、数量和照度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范等。
三、任务分解
1、政府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钟连山主持县局全面工作。
2、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贾锦程、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曹瑞昌、驻局纪检组组长贾俊利、政工监督室主任张谈生牵头对兴安办发【2013】19号文件中提出的消防问题进行整改。
3、常务副局长刘旭耀、党委委员吴桂兵负责参加勘验亡人火灾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4、副局长王喜平负责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上传下达、信息汇总报送。
5、副局长吕东彦、副局长耿平安、副局长刘虎、驻局纪检组长贾俊利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在各自辖区内火灾现场秩序维护,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6、副局长耿平安负责在消防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消防产品冒充合格消防产品的案件线索,应予立案审查。涉嫌犯罪的应予立案侦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防控火灾风险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
全体民(辅)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主题教育焕发出的热情转化为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实际行动,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以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积极参与当前防控火灾风险工作。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火灾事故的不确定性,加强研判分析,深入排查隐患,科学精准施策,用实际行动将火灾事前预防落到实处,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强化协作配合,有力推动基层火灾防控工作质效提升。
全体民(辅)警要主动适应消防管理职责调整和相关体制机制变化情况,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探索建立消防监督检查协作机制,加强情况通报、风险研判、业务培训、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推动形成基层火灾防控工作最大合力。各单位要畅通部门间工作衔接,共同落实执法程序规范,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5类涉及消防的行政案件要依法严厉查处,对违反《刑法》类涉及消防的刑事案件要汇同刑侦大在队依法严厉查处,对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并移交消防救援大队办理。各派出所要结合各自辖区实际,主动对接治安大队,积极协调界定明确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派出所的具体职责任务,在此基础上推动建立派出所防火工作履职尽责免责机制,切实为广大基层民警解除后顾之忧。治安大队要主动商请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为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专业培训支持。治安大队汇同各派出所要积极请示各辖区地方党委政府,赢得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推动深化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广泛发动社区、乡镇、社会单位管理人员等各方力量参与到防火工作中,有力助推提升基层火灾防控工作整体效能。
3、精心组织宣传,积极营造全民防火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宣传科要指导各辖区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加强火灾源头防范的重要工作来抓,探索创新手段方式,积极拓展宣传渠道,最大程度地让消防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让火灾防范知识广泛普及。要主动做好入户宣传,结合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做实“五防”宣传进社区,通过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消防安全常识送到群众身边,真正打通消防宣传“最后一公里”。
请各科、所、队、室接此方案后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有关情况及时报局504办公室。
(此件予以公开发布)
兴县公安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