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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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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协调作中心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协调作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协调作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协调县直各治超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组织对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治超工作的年度考核,督导各乡镇、县直成员单位的治超工作;
2、对重大非法超限超载案件牵头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责任倒查,对违法违纪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3、补充完善治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和演练,对全县境内发生的严重堵车事件实施应急保畅措施;
4、对货运源头企业、货物接收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5、对上级政府批准设立的治超站点实行统一管理;
6、宣传贯彻落实治超政策法规,加强对治超人员的培训考核,掌握治超动态信息,做好宣传报道;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随机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本部门预算主要是本单位机关预算,没有下属单位。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设办公室、流动稽查大队、木崖头治超点和驻企组。
(三)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属于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编制5名,实有人员70名,其中自收自支人员13人、长期临时人员48人、政府购买人员9人。退休人员4人,正科级建制。现有主任1名。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我单位主要工作全面深化源头治理,加大路面管控力度,重点整治货运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深化科技治超工作,完善站点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大打击短途非法运输车辆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治超宣传、培训、队伍建设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预算收入26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66.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协调作中心2021年预算支出26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6万元,项目支出126.91万元。
较2020年352.31万元相比,减少8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0年129.01万元相比增加11.0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增资和提高公积金缴费比例。项目支出与2020年223.3万元相比减少96.39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治超信息平台网络运行费今年没有、长期临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没有安排、治超百日专项行动没有开展等。
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6.97万元,支出26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0年129.01万元相比增加11.0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增资和提高公积金缴费比例。项目支出与2020年223.3万元相比减少96.39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治超信息平台网络运行费今年没有、长期临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没有安排、治超百日专项行动没有开展等。
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0年相比,没有发生变动。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0.8万元,比2020年增加0.8万元,基本与去年持平。需要说明的是,去年的“三公”经费未安排,治超专用车辆的开支从项目费用中列支,共预算10万元。其余出国出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费预算全部为零。2021年的“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7.52万元,不包括其他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较2020年年初预算8万元减少0.48万元.基本与去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政府采购总额35.1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1万元,为政府购买安保人员。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没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吕梁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心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91万元。其中,91.81万元属于去年9-12月份的人员工资福利费用,没有进行进行目标设定。35.1万元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已经实行绩效管理且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为政府购买安保人员。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预算编制汽车8辆,实有13辆,具体包括:上路执法执勤用车12辆,车牌号分别为:晋JUL177、晋JUL178、晋JEZ909、晋JEL111、晋JKT608、晋JKT609、奇瑞无牌面包车4辆,开瑞无牌面包车2辆;生活用拉水车1辆。
2、房屋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兴县蔚汾镇新汽车站东侧,,办公用房面积400余平方米,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全部为租赁个人的房屋。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2020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合计为598.75万元。其中其他购筑物(彩钢房)12万元;各种车辆13辆,价值92.0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94.7万元。
七、其他说明
按照公开规定,没有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相关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协调作中心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协调作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协调作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附件:兴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协调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