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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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中央、省、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研究和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全县农业社会化体系、乡村经济集体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3、抓好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建设,粮食自给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4、研究制定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推广农村实用技术项目以及实施对乡、村两级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5、按国家制定的农业各生产技术标准,负责农业各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德质量监督认证,组织县内生产及引进种子、化肥、农药等产品的登记工作,组织指导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6、按国家规定的植物检疫标准,组织对县内植物及流通植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7、综合协调县直农口各局和涉农部门的工作。行使农机、农经、扶贫的行政职能。
8、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任务
(一)继续深入推进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形成多产业发展架
1.以绿色有机、品牌发展为方向,持续推进杂粮产业链条延伸。
2.以基地引领、规模发展为导向,打造县域中药材道地品牌。
3.以品种改良、区域发展为重点,推动马铃薯产业产品质量提升。
4.以技术带动、强化管理为抓手,促进食用菌产业效益提升。
5.以生态环保、规模养殖为方向,推动养殖产业绿色健康发展。6.以稳产保供、带动就业为目标,狠抓设施蔬菜基地建设。
7.以典型示范、高标准打造为举措,辐射带动全县水果林产业发展。
(二)持续推进园区基地项目,强化乡村发展产业支撑。
(三)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力提升农业生产条件。
(四)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持续强化龙头企业扶持,充分激发产业带动活力。
(六)加快新型经济组织培育,着力扩大产业发展受益面。
(七)全面拓宽产销对接渠道,加快农产品走出去步伐。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
2、畜牧兽医股
3、行政审批股
4、农业综合执法股
5、农业技术推广站
6、植物保护检疫站
7、农业区划办公室
8、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站
9、土壤肥料监测站
10、经济作物工作站
11、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12、渔政监督管理站
13、农田水利建设服务站
14、动物卫生监督所
15、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6、家畜改良站
17、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8、种子管理站
19、农田水利机械队
20、农作物原种场
21、种子经营站
(二)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全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99人,其中行政人员18名,机关工人2名,事业人员79名。
第二部分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8778.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722.86万元、政府性基金资金55.9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比2020年10734.55万元减少1955.73万元,主要是财政上级专项资金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安排减少。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8778.82万元,比2020年10734.55万元减少1955.73万元,要是财政上级专项资金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安排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96万元,农林水支出8308.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56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51.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0.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0.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606.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00万元、其他支出169.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8722.86万元。比2020年10734.55万元减少2011.69万元,要是财政上级专项资金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安排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行政运行568.32万元、事业运行(农业)支出704.92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7.41万元、病虫害控制支出187.3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4.25万元、行业业务管理36.9万元、农业结构调整补贴9.73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5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80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560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5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55.12万元,主要包括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7267.74万元,包括动物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马铃薯产业发展研发资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动物疫病防控、“一乡一特一园区、一村一品一基地”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种(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优质农产品宣传、冬季取暖“生物质+生物质炉具”清洁取暖项目等。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15.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5.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02万元、资本性支出6.7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安排支出55.96万元。
5、2021年度兴县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7.5万元,比上年增加1.66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7.5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05万元,比2020年减少22.1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基层畜牧兽医人员转隶到乡镇。
第三部分
1、车辆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专业技术用车2辆。
2、房屋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新建东路153号(原畜牧兽医局办公楼)、蔚汾镇水磨滩段209号(原农业局办公楼),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3.我单位2021年政府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项目,由吕梁市财政局公开招标遴选进行采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县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确定为成交人,负责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小杂粮、肥料、蔬菜种苗,全部公开招投标进行采购。
4、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为兴财预【2021】132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