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31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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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2、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
3、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4、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5、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只包含兴县卫生监督所本级部门决算。
三、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股室有3个,分别为有办公室、监督股、稽查股。
2、人员及职数情况
编制部门核定我所编制20名,实有在职15人,离退休人员5人。
四、2017年工作总结
全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指导,加快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步伐,规范卫生执法行为,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体工作总结有如下几点:
1、进一步加强了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进一步突出了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①、规范了医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完成医疗市场监督覆盖率90%以上;
②、狠抓公共卫生监督。全力推进分级量化管理,完成分级量化率90%以上。
③、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督。确保全县人民用水安全,实现日供水能力千吨以上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90%以上;
五、深化了学校卫生监督建设。积极应对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治工作,完成中小学校监督覆盖率90%以上。
六、注重放射诊疗。实现了放射卫生的安全。
七、强化监督协管工作。有效发挥监督前哨作用;注重监督调查制度落实。确保信息报告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七、积极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一、2017年收支决算情况
兴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7年决算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69425.69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2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69403.59。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514040.25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639449.43,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450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31999.43元。
(一) 收入决算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决算1514040.25元,2016年收入决算148万元,较2016年增加约3万元。增加率2%,原因为2017年项目资金多收入3万元。2017年收入中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2179.16,其他收入121861.09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基金收入0元。
(二)、支出决算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决算1444016.41元,2016年支出决算141万元,较2016年支出增加3万元,原因为2017年项目资金多收入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4751.16元,项目支出59265.25元。2017年支出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4016.41元。
按支出用途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84751.16元,项目支出59265.25元。基本支出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084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57967.16元,住房保障支出74700元;项目支出按功能分类;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9265.25元。
2、 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68619.16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36435.1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2184元,公用经费的支出134662.5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5397.25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59265.25元。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基金收入支出决算。
(四)结余决算
2017年部门结算年末结余639449.43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7450.00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31999.43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支出管理。利星节约,从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2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0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4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4000元,比2016年减少4000元,公务接待费无,公务出国费无。
(六)事业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我兴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75397.25元,主要为保障我单位日常工作运行,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等的各项资金。其中:办公费21755元,印刷费8598元,手续费1597.25元,差旅费13317元,委托业务费1049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4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支出部门决算总额为0元,年初采购预算0元。较年出预算减少扫0元,减少率0%。
二、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决算编制汽车2辆,实有4辆,具体包括:一般公务用车2辆,晋JLJ009,晋JR5320,剩余2两辆暂时不用。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县政府院内,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借住政府房屋办公。
四、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