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4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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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财政局
兴县卫生监督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2、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
3、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4、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5、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只包含兴县卫生监督所本级部门决算。
三、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股室有3个,分别为有办公室、监督股、稽查股。
2、人员及职数情况
编制部门核定我所编制20名,实有在职19人,离退休人员8人。
四、2021年工作总结
全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指导,加快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步伐,规范卫生执法行为,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体工作总结有如下几点:
1、进一步加强了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进一步突出了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①、规范了医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完成医疗市场监督覆盖率90%以上;
②、狠抓公共卫生监督。全力推进分级量化管理,完成分级量化率90%以上。
③、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督。确保全县人民用水安全,实现日供水能力千吨以上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90%以上;
五、深化了学校卫生监督建设。积极应对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治工作,完成中小学校监督覆盖率90%以上。
六、注重放射诊疗。实现了放射卫生的安全。
七、强化监督协管工作。有效发挥监督前哨作用;注重监督调查制度落实。确保信息报告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八、积极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26.25万元、支出总计226.2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2.2万元,支出总计增加92.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2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25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2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26万元,占比98.67%;项目支出3万元,占比1.3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6.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资金增加。其中,人员经费210.28万元,占比92.94%,日常公用经费7.4万元,占比3.27%。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6.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39万元,占12.54%;卫生健康(类)支出197.86万元,占87.45%.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26.25万元,支出决算22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0.2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0.28万元,公用经费7.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2辆,预算支出为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未超预算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万元,比2020年增加0.66万元,增加17.55。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重点项目支出,其他项目均按设定绩效目标执行。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