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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时间:2019-10-30 17:58       大    中    小     

  

  兴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工作的具体办法、规章及行业管理政策、技术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3、统一管理全县土地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主管全县的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纠纷调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4、组织编制全县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对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全县的耕地保护和耕地开发。

  6、主管全县土地征用、划拨、出让工作。

  7、负责全县国有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等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

  8、依法管理全县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

  9、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保护地质环境。

  10、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以及测绘项目登记备案。

  11、管理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完善规划计划管理及服务用地保障。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健全完善相关规划,认真做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优化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通过农转用批次安排,空间置换,增减挂钩等解决耕地占补平衡,确保重大产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项目顺利落地。二是对我县引进的重大项目开展绿色通道,加大力度,做好用地服务,力争完成土地报批,确保项目推进及时有力,同时做好2017已报批的建设用地供地工作。三是开展全省“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四是依照城市规划,继续抓好县域中心城区重大区域增值潜力大的土地进行收储,同时进一步盘活库存土地资源,确保利用土地储备为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完成。

  2、坚持严格保护耕地。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严格耕地保护责任,落实省、市、县、乡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签订工作,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列入市、县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大力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调整完善工作,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具体责任人,设立保护标志牌,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实行“一张图”管理和永久保护。进一步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监管督查,对借发展农业设施为名违法违规用地坚决进行严肃查处。三是积极推进耕地占补“数质”双平衡。大力推进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工作,着力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四是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完成我县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20亩,组织编制第三轮土地整治规划。抓好2017年立项的县级补充耕地项目的推进实施和监管验收,完成2013年、2014年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工作。五是探索耕地保护新措施,开展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试点,探索构建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3、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统筹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等要求,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全面推进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强化建设用地全程监管,深入开展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大力处置闲置低效土地。二是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政策,争取用地指标,保障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三是大力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挖掘用地潜力,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合理设计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好、统筹好各类用地之间的矛盾,对各业各类用地做出统筹安排。

  4、加强地质矿产资源管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继续加强对我县采矿权企业矿产开采,探矿权企业勘探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二是完成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数据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清缴入库工作,加快推进矿业权有偿处置工作。三是探索研究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后涉及的山林权等补偿事宜,着力营造勘查开采良好外部环境。四是加大地质灾害环境保护力度,加快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启动兴县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十三五”规划及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工作。

  5、落实各项要求,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重点抓好数据库建设和档案移交等工作,通过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争取,该项工作通过同意,财政拨款到位,进行招投标工作,以保证移接交顺利推进。 

  6、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严格征地管理,规范征地程序,严格执行省级补偿标准,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征地批后实施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征地安置和社保落实到实处。二是加强信访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立律师聘用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机制,探索建立与司法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行政争议协调配合机制。三是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编制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深化与气象、水利部门合作,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精细化,努力实现不因地质灾害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争取县级配套资金,推进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启动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7、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工作,加强执法监察巡查,及时发展和制止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土地和矿产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二是做好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及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大部门协作配合执法力度,形成国土资源执法合力。四是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努力维护国土资源信访稳定。

  8、夯实工作基础,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完成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二是按照国土部、省厅、市局安排部署全力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档案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四是加强国土资源法治建设,大力推动法治国土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建立国土资源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健全国土资源系统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国土资源法制建设。五是深入开展平安国土建设,持续加强宣传、扶贫、综合治理,节能减排等工作,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9、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从严治党各项措施,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和党性教育,认真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管理,效能管理规章制度,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大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和能力,深入开展资源国情教育和国土资源基本法律知识普及,举办一期矿产管理培训和两期土地资源管理培训班,培训人员300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件,做好新常态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选好用好干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决算兴县国土资源局本级内设26个股、办、中心、所,分别是规划股、地质储量股、矿管股、地籍股、利用股、建审股、耕保股、地环股、测绘股、监察股、宣教股、财务股、办公室、兴县土地交易中心、兴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兴县土地开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执法队、矿产执法队、蔚汾国土资源所、魏家滩国土资源所、蔡家崖国土资源所、罗峪口国土资源所、蔡家会国土资源所、奥家湾国土资源所、康宁国土资源所。

  人员情况:全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94人,其中:行政人员12名,事业人员78名,自收自支人员4人。

  二、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兴县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27.7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589.5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10.81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06.57万元。

  (一)收入决算

  2018年收入决算960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57.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2.50万元,其他收入12.93万元。

  2017年收入决算6080.03万元,2018年收入决算比2017年收入决算增加3522.49万元,主要是工资标准调整、补充耕地项目等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

  2018年支出决算851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0.68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27万元。

  2017年支出决算6105.6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比2017年支出决算减少2405.4万元,主要是工资标准调整、补充耕地项目等支出增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060.7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88.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13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136.15万元

  2、项目支出5309.4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4.50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222.72万元,资本性支出4558.59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项目支出2140.68万元,主要是:资本性支出2140.68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3.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1.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

  与上年相比增加1.62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加大增加了车辆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3万元,主要为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采购支出部门预算总额1628.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4.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613.85万元;2018年采购支出部门决算总额142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4.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407.5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数2400.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99.13万元;固定资产200.94万元,其中共有车辆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实际使用车辆为1辆。

  (七)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和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后附: 兴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