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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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兴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宣传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等法律法规政策并执行。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査监测评价成果的统一汇交、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拟订县级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负责全省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全县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全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承办县级土地、林地、草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承办兴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管理职能。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监督实施国家、省有关城乡建设规划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编制、修编、调整、补充并审核上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乡村规划等。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及工程规划管理。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湿地等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省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上报。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全县地质工作和配合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参与国家、省重大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国家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灾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的管理。负责全县有关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配合国家、省自然资源督察在本县开展的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国土、规划等自然资源领域发展和改革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并予以实施。
(十六)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全县重大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七)领导和管理派驻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及人员
(十八)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九)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县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导。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全县生态安全。进一步加强全县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全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更好地促进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兴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2.与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县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组织煤矿较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全县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煤炭资源开采过程中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严格保护耕地
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管控保护。全力做好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完成耕
(一)严格保护耕地,坚守耕地红线
1.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和耕地保护考核制度,督促各乡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6.7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2.035万亩。
2.全力抓好2017年-2018年未验收的24个县级补充耕地项目的工程进度,并做好竣工验收材料准备和上报工作,力争年内通过终验。
3.抓好全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全面完成,力争2020年上半年前完成三调数据入库及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年底前完成省级成果预检和验收工作。
(二)全力保障建设项目发展用地,加大项目用地报批力
度
1.积极主动报批建设用地,主动做好建设项目的预审和规划衔接工作,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用地单位的协作联系,力争批复斜沟煤矿用地45.6662公顷,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用地46.4153公顷、蔡家崖集运站用地42.7482公顷、豫能兴鹤集运站用地115.0055公顷、肖家洼煤矿集运站用地56.78公顷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切实保障全县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2.全力抓好增减挂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2020年6月底,完成2011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拆除复垦验收工作,归还历史欠账;督促有关乡镇2020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2018年度四个批次易地移民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拆除复垦,初步达到验收条件,8月底验收入库,归还交易指标。力争在2020年5月份前将剩余88个移民搬迁村编制6个批次增减挂钩实施方案上报省厅批准。
3.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完善土地供应机制,全力保障全县用地需求,2020年拟出让国有土地5宗,预计出让收益1.5亿元。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明确防治重点,加强值班值守,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做好汛期监测预防和应急处理。同时全力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进度,加大重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实施力度,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1.继续抓好“拆违治乱”“打击私挖乱采和违法占地专项行动”工作,依法加强土地、矿山的监督管理,对非法占地、非法开采、私挖乱采、越界开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力度,确保违法现象不反弹,同时落实好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强化执法合力。
2.认真抓好2019年卫片执法整改工作,对违法用地图斑全部立案查处。既查事又查人,并严格实行问责,使全县违法占地耕地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努力维护自然资源信访稳定。
(五)持续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继续坚持矿业权出让,招、拍、挂制度和有偿延续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矿产企业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六)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
1.启动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数据资料清理入库工作。
2.试行推动林木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
3.进一步梳理、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理顺各工作环节联结机制,实现交易审批、税务与不动产登记一站式办理。
4.完善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七)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上半年,结合兴县本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区域协同发展与目标定位研究、人口与城镇化研究、乡村振兴战略等相关专题研究。同时与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联动,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方案,研究确定县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综合防灾减灾避灾设施布局,科学有序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主要控制线,确定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确定全域镇村体系,构建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城乡国土空间格局等重大问题。
(八)2020年重大建设项目谋划情况
2020年,我县确定有用地需求的重点项目共18个,项目总投资38.77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4.48亿元。其中:重大产业类项目12个,总投资29.3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9.32亿元。重大基础设施类项目6个,总投资16.77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5.16亿元。
1.保障产业转型项目的用地需求,不断完善县域经济体系。重点抓好以下七个大项目(包括12个子项目)
一是赵家塔铁路集运站及与之配套的晋陕蒙公铁海联运物流园项目。由山西赵家塔铁路集运站有限公司承载。项目用地约1600亩,项目总投资14.6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土地预审。2019年12月15日已开工,预计2021年底前竣工。我局将全力协助企业办理用地手续。
二是兴县嘉德亿谱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由北京嘉德兴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和香港百联实业有限公司合资建设,致力于吹灰器系统研发与制造,属于高新技术和外资项目。项目占地30亩,总投资1.5亿元。2019年11月18日已开工,预计2020年12月建成投产。我局将全力协助企业办理用地手续。
三是兴县开发区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5000万,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我局将全力协助企业办理用地手续,预计2020年5月开工,2021年6月竣工。
四是兴县石楼山一期50MW风电项目。由兴县华新绿洲风电有限公司承载,总投资4亿元。目前,土地预审已办理。2019年11月底已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底竣工。我局将全力协助企业办理用地手续。
五是晋绥首府旅游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7.57亿元,包括总投资4.2亿元的中共兴县县委党校(晋绥干部学院)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结,正在进行初步设计,预计2020年3月开工,2021年6月底建成。还包括总投资3.37亿元的兴县游客集散中心、蔡家崖生态停车场、晋绥边区首府旅游区提升工程、晋绥边区首府旅游区新区3号桥及配套路网工程、蔡家崖4A级景区配套道路改造工程5个子项目。目前,兴县游客集散中心已开工,预计2020年底建成;蔡家崖生态停车场正在进行财政评审,预计2020年3月开工,2020年底建成;晋绥边区首府旅游区新区3号桥及配套路网工程,可研已编制,正在办理前期相关手续,预计2020年5月开工,2020年底建成;晋绥边区首府旅游区提升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结,预计2020年3月开工、2021年12月底建成;蔡家崖4A级景区配套道路改造工程预计2020年5月开工、2021年10月建成。我局将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部分出具土地预审,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进行调整,将其纳入本轮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完善土地审批手续。
六是兴县8乡(镇)农业产业园区项目。总投资8654万元,建设食用菌、红枣储存、生猪繁育、肉牛养殖、中药材加工等特色农业产业园区8个。目前,5个园区已开工建设,剩余3个预计2020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9月底全部建成。我局将对未备案的设施农用地办理备案,帮助企业完善手续。
七是蔚汾镇农业综合开发园区项目。总投资2700万,包括河道治理、土地整理、养殖场、栽植经济林等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底建成。我局积极设施农用地备案,及时协调市局对项目进行验收,。
2.着力抓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县域基础条件。在做好北山过境公路和静兴高速公路土地报批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2个项目(包括6个子项目):
一是围绕改善县域交通条件,着力抓好兴县蔡家崖北坡村互通立交工程和兴县农村公路大善至曹家坡公路工程、兴县曹罗线(枣林坡至罗峪口)公路改造工程、兴县乔家沟移民安置点道路提升工程的规划调整和预审。这3个项目总里程42.4公里,总投资7.31亿元。目前项目前期手续已基本办结,预计2020年7月前全部开工,2021年底前全部完工。
二是围绕改善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环境,着力抓好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铝工业园区(第三期)基础设施两个项目,在调整规划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办理这两个项目的土地报批和储备工作。这两个项目总投资2.16亿元,拟建设标准化厂房21216平方米、平整场区400亩,并完善相关附属设施。计划2020年4月份全部开工,11月底前全部竣工。
(九)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主题教育系列精神,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全面提高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质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智慧党建微平台等载体,确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开展“不忘初心、主题教育“回头看”,继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业务工作不断深入,党建引领业务,业务促进党建,实现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共建相融。
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建章立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干部学习教育制度,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作风确实转变,树立自然资源部门良好形象。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及人员情况
兴县自然资源局本级内设19个股、办、中心、所,分别是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股、地质矿产测绘管理股、监察股、
兴县土地交易中心、兴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兴县土地开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执法队、矿产执法队、蔚汾国土资源所、魏家滩国土资源所、蔡家崖国土资源所、罗峪口国土资源所、蔡家会国土资源所、奥家湾国土资源所、康宁国土资源所。
行政编制数12人,实有13人,全额事业编制数67人,实有72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编制数76人,实有15人,实有退休人员32人,实有遗属人员1人。
2、车辆情况
公务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1辆。
3、2020年纳入兴县国土资源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由兴县自然资源局本级组成。
第二部分
兴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940.9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财政拨款1627.0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313.92万元。比2019年8917.05万元减少6976.09万元,主要是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和异地购买耕地指标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940.96万元。比2019年8917.05万元减少6976.09万元,主要是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和异地购买耕地指标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事务304.92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34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5.44万元,其他支出9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支出98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3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0.16万元、资本性支出支出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1627.04 万元。比2019年3469.28万元增加1842.24万元,主要是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和异地购买耕地指标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168.71万元、机关服务(国土资源事务)831.29万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40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305.05万元、住房公积金46.55万元、地质灾害防治235.4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66.6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82.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7.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2万元;项目支出560.4万元,包括:专项业务类308.69万元、民生项目类251.7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82.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7.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313.92 万元。比2019年5447.77万元减少5133.85万元,主要是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和异地购买耕地指标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其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04.9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民生项目313.92万元。
五、“三公”经费资金安排情况
1、2020年度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资金安排支出2.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2019年度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资金安排支出2.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2019年度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资金安排支出比2018年2.47万元减少0.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 0.03万元,原因是定员定额经费的一般公务业务费标准比2019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原因是车辆数量和去年一样。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收益情况
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3338.01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3263.4万元;
(2)固定资产原值231.61万元,车辆4辆69.95万元(包括越野车3辆64.17万元,小型载客汽车1辆5.7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61.66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57.0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4.61万元。
2、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国有资产收益情况为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71万元,比2019年72.06万元减少4.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定员定额经费减少。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3.66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差旅费11.5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工会经费11.64万元,福利费23.0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46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列入预算的政府采购数量93个(台),金额为17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177.65万元。
九、预算绩效的说明
我单位无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和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