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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时间:2021-05-19 09:01       大    中    小     

 兴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兴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宣传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等法律法规政策并执行。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査监测评价成果的统一汇交、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拟订县级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负责全省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全县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全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承办县级土地、林地、草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承办兴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管理职能。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监督实施国家、省有关城乡建设规划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编制、修编、调整、补充并审核上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乡村规划等。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及工程规划管理。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湿地等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省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上报。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全县地质工作和配合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参与国家、省重大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国家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的管理。负责全县有关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配合国家、省自然资源督察在本县开展的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国土、规划等自然资源领域发展和改革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并予以实施。

  (十六)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全县重大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七)领导和管理派驻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及人员

  (十八)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九)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县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导。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全县生态安全。进一步加强全县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全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更好地促进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兴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2.与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县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组织煤矿较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全县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煤炭资源开采过程中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用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耕地保护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最为关心、强调最多的自然资源领域工作。总书记在 2020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保障粮食安全,关键在于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首先要解决好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问题。在 2020 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对耕地保护这个国之大者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1.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要在 2020 年底上报的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基础上, 充分利用“二调”数据、“三调”初步上报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结合最新的遥感影响图,进行实地勘测,进一步核实耕地“非农化”情况,针对不同的耕地“非农化”行为,研究制定相关的分类处置办法。切实加强制止耕地“非农化”落实的后续监管。

  2.严格保护耕地,坚守耕地红线。严格耕地目标责任考核,将耕地保有量,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村、组。切实提高各乡镇政府的保护意识,夯实各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6.7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2.0391万亩。结合实地巡查方式,加强实施农用地管理,掌握全县实施农用地情况,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用地监管,开展上图入库。

  (二)坚持“项目为王”,全力保障建设项目用地

    1.优化规划管理。加快全县国土空间体系布局,力争跟进省市进度完成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报批。要在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融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搭建“一张图”监督信息系统。要对我县能真正落地的重点项目应保尽保,对已经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积极督促推进用地报批,力争完成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用地、蔡家崖集运站用地、豫能兴鹤集运站用地、华盛燃气项目、开发区项目、易地移民搬迁项目用地报批任务,切实保障全县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2.是加快土地供应和监管。积极推进新旧区建设,推进规划调整,协调拆迁安置补偿,成熟一块、出让一块,争取实现全县年度出让土地收益4亿元。要继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加大存量用地挖掘力度,鼓励各类项目用地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大“标准地”改革,积极指导开发区扎实推进承诺履行、项目开工、事后监管等工作。

  3.全力抓好剩余易地移民搬迁村增减挂钩项目复垦方案批复并验收。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1.压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社会参与的防治格局。特别是加强对高陡边坡、黄土地区人口密集的城乡结合部、人口聚集区等重点区域排查力度,做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

  2.以农村村庄、城镇社区、基层单位和施工工地为单元组织群众参与防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人员的作用,全面落实“六位一体” 管理隐患点监测制度。

  3.加强对地质灾害防范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识灾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加强对 群测群防员识灾辨灾能力的培训,确保险情灾情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

  4.加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加快推进未竣工验收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确保汛期前完成任务。要抓紧完成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年底前务必交账。

  5.要加强应急 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 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应对。

  (四)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力度

  1.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八不准”要求,对新增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对尚未拆除到位的违法行为立即组织拆除,坚决整改到位。要建立与农业农村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对发现的农村村民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问题,及时移送农业农村门同时,要统筹安排好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

  2.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和采矿。要结合耕地保护督察、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用地行为。要持续加大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对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的5个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严格整改时限和标准要求,确保整改到位。要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对发现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坚决取缔以各种名义变相盗采浅层煤、浅层矿的违法行为,对凡是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结矿产卫片执法,依托科技手段,进一步加强监测的深度和广度,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

  3.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大执法能力培训,法规政策和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改进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自然资源公安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快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任务

  1.全力推进煤铝共采试点。今年要重点推进办结华兴铝业黄辉头和苏家吉,赵家焉三个矿权分立后黄辉头和苏家吉2个无煤区铝土矿探转采;抓住“煤铝共采”政策机遇,办结华润联盛、金地煤业等4个煤矿煤下铝土矿开采手续,全力保障氧化铝项目铝土矿需求。建成中电投魏家滩杨家沟矿区和蔚汾镇贺家圪台矿区。对确定参与煤铝共采试点工作的我县4个煤矿企业,要及时掌握各企业的采掘现状和剩余资源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

  2.是持续推动能源革命改革试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山

  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和市局《关于贯彻落实山西

  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加大督察检查力

  度,重点核实各煤层气企业年度勘探投入情况,对“三无”

  煤层气企业和未按最低勘探投入开展工作的依规处理。要重点推进煤层气企业增储,要主动做好中联煤层气企业的服务和指导,确保年内煤层气增储上产。

  3.启动《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编制。要结合我县实际,推进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报。

  (六)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

  1.坚持“依法依规、房地一体、应登尽登、能发尽发”,加快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确保年底建成农村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

  2.进一步梳理、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理顺各工作环节联结机制,实现交易审批、税务与不动产登记一站式办理。

  (七)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加快研究推进兴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兴县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兴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对接《吕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落实上级规划的传导内容,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基础研究、专题研究及总报告进行系统编制和修改完善。根据省委省政府、吕梁市的统一时间要求,按质按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八)全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治理

  继续加强土地开发和整理以及现有设施项目管理。全力抓好(2017年-2018年)24个县级补充耕地项目工程进度,并做好竣工验收材料准备和上报工作,力争年底通过验收,并对验收的8个县级补充耕地项目进行入库备案。加强沟通协调,力争我县1000亩全域土地整治项目尽快批复实施。要主动与发改部门对接,推进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腾空)后拆除复垦。

  (九)巩固脱贫成果,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要有序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加快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指导有条件有 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释放产权改革红利。

  2.用足用活自然资源政策支持,加大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和村民集中居住,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建设用地纳入增减挂钩拆旧区进行复垦,积极争取深度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交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1.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要把理论学习作为大事来抓,充分利用学习课堂、党员活动中心等阵地,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局党组要自觉履行党建主体

  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好把方向、议

  大事、管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

  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提高科学决 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3.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落实。党组书记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监督班子成员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做到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强化行政审批、项目资金、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 防控,提升日常监督实效,用好“四种形态”,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聚焦资源开发、民生保障、涉黑涉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构建 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今年要在全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大力弘扬“讲政治、勇争先、能吃苦、敢担当、善作为”的工作作风。局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按照部署要求,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以作风改进为抓手,重点整治 “昏、懒、庸、散”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和“吃、拿、卡要”“推、拖、绕”等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率。

  5.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突出政治标准,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树大理念、出大思路、谋大事情,亲自安排、推进、落实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分管领导要加强学习、提高站位,全力抓好分管工作推进落实,坚决杜绝矛盾上交、敷衍拖延等现象。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结合今年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借助新土地管理法实施、自然资源制度改革等契机,通过集中开展集中培训、专题研讨、座谈交流、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包括政治理论、业务规程、改革创新等全方位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切实用好考核激励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及人员情况

  兴县自然资源局本级内设19个股、办、中心、所,分别是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股、地质矿产测绘管理股、监察股、

  兴县土地交易中心、兴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兴县土地开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执法队、矿产执法队、蔚汾国土资源所、魏家滩国土资源所、蔡家崖国土资源所、罗峪口国土资源所、蔡家会国土资源所、奥家湾国土资源所、康宁国土资源所。

  行政编制数12人,实有13人,全额事业编制数67人,实有69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编制数76人,实有14人,实有退休人员31人,实有遗属人员1人。

  2、车辆情况

  公务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1辆。

  3、2021年纳入兴县国土资源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由兴县自然资源局本级组成。

  第二部分

  兴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3739.8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财政拨款1977.6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762.15万元。比2020年1940.96万元增加1798.84万元,主要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编制费、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易地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等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3739.80万元。比2020年1940.96万元增加1798.84万元,主要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编制费、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易地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等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67.15万元,农林水支出4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88.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16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支出133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518.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47万元、资本性支出支出1762.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1977.65万元。比2020年1627.04万元增加350.61万元,主要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编制费、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易地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等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6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万元、城市建设支806.7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955.41万元、其他扶贫支出40万元、行政运行204.41万元、机关服务1011.08万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50万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383.37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40万元、住房公积金83.1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59.2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34.5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47万元;项目支出2280.52万元,包括:专项业务类518.37万元、民生项目类1762.1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34.5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4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1762.15 万元。比2020年313.92万元增加1448.23万元,主要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编制费、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易地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等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市建设支出806.7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955.4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民生项目1762.15万元。

  五、“三公”经费资金安排情况

  1、2021年度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资金安排支出2.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2020年度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资金安排支出2.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2021年度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资金安排支出比2020年2.44万元减少0.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44万元,原因是2021年未预算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原因是车辆数量和去年一样。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收益情况

  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5128.75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5071.21万元;

  (2)固定资产原值231.61万元,车辆4辆69.95万元(包括越野车3辆64.17万元,小型载客汽车1辆5.7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61.66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74.0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7.54万元。

  2、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国有资产收益情况为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26万元,比2020年67.71万元增加6.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定员定额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3.4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工会经费12.96万元,福利费22.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5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列入预算的政府采购数量5个(台),金额为59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473.37万元,政府性基金资金125万元。2020年度列入预算的政府采购数量93个(台),金额为17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177.65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295.72万元,原因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技术服务费预算增加。

  九、预算绩效的说明

  预算绩效附《兴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和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后附:兴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