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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时间:2020-09-30 10:09       大    中    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全县住房建设、工程建设、城市设计、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人民防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

  3、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工程监理、建设合同管理、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负责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企业、工程监理和相关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4、贯彻执行招投标的有关法规、政策,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5、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建筑节能、科技创新工作。

  7、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技术管理和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报建设及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开发利用。

  8、指导全县城区供水,节水、排水、供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涵、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和人民防空经费的管理使用;参与城区防洪的有关工作。

  9、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的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物业管理工作。

  10、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11、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职责分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房屋权属登记、颁证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的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房屋权属交易相关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的实施工作,负责城市设计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努力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继续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重点查处违法违规修建行为。

  3、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继续完善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相应管理制度,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消化房地产库存,保持商品房销售稳步增长,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4.其它重点工作

    (1)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窗口职责,作好政务公开工作。

    (2)继续做好建筑业管理、清欠维稳、安全管理、建筑节能、拆迁和招投标等各项工作。

  (3)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进一步加强对供热、供气、供水等企业安全的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部门决算包含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级局机关和下设兴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兴县计划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兴县路灯管理所、兴县市政管理所。

  人员情况:全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69人,其中:行政人员11名,事业人员2名,自收自支人员56人。

  二、2019年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决算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0.35万元,本年收入20608.46万元,本年支出18002.8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35.95万元。

  (一)收入决算

  2019年收入决算2061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01.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1106.65万元,其他收入5.49万元。

  2018年收入决算13449.15万元,2019年比2018年收入增加7164.8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农村危房、危险土窑洞改造收入和棚户区改造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

  2019年支出决算1800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86.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116.56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32万元。

  2018年支出决算12991.84万元,2019年比2018年支出增加5011.34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农村危房、危险土窑洞改造收入和棚户区改造支出增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869.1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656.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67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6.76万元, 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6017.1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72.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3.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05.40万元,资本性支出2707.26万元,对对企业补助支出3678.35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16.5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3.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8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000.00万元,主要是:对对企业补助支出100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1.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

  与上年相比减少0.76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大力压缩公务车辆的使用率。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1万元,主要为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采购支出预算70.87万元,部门决算总额0.00万元,无政府采购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294.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21.2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71.5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92万元,在建工程3249.74万元, 公共基础设施原值2830.0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914.98万元;其中共有车辆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实际公务车辆为1辆,其他车辆11辆为市政用车。

  (七)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和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后附: 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