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9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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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兴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县民政工作政策和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主管城乡社会救济、临时救助,指导五保户供养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实施。
5、指导与管理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及生产企业;指导管理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系统的建立和发展。
6、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指导“两委”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工作。
7、承办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调解或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边界争议;主管地名管理工作。
8、负责社会团体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9、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倡导文明节俭新风。
10、负责城市流浪乞讨和流落街头生活无着落人员进行收容、管理、教育、遣送等工作。
11、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12、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兴县民政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
兴县民政局管理城乡社会救济、指导五保户供养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指导与管理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及生产企业、指导管理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系统的建立和发展、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批导“两委”群主自治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工作、承办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调解或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边界争议;主管地名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流浪乞讨和流落街头生活无着落人员进行收容、管理、教育、遣送等工作。局关内设6个职能股室、1个中心。下设1个股级事业单位。
局机关股室、中心有: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股、社团管理办公室、婚姻股、地名管理办公室、低保中心。
局属股级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2、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2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全局机关年初有干部职工19人。其中:公务员5人,事业人员8人(其中:社会福利服务中心5人、局机关3人)、机关工人6人。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1、城乡低保突出提升管理水平。
2、五保供养着力解决集中供养率偏低问题。
(二)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三)切实加强社会福利服务工作,加快慈善事业发展
(四)强化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提升民政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继续抓好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七)认真做好区划地名工作。
(八)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建立流浪乞讨救助制度。
(九)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
(十)完成殡仪馆及公墓的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县民政局由民政局本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组成。实有人数39人,在职19人,退休20人。兴县民政局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021年纳入兴县民政局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
1、兴县民政局
2、兴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78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0.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31万元,无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有偿收入。2020年收入预算81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97.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27.3万元。较上年相比全年预算收入减少78.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78.3%,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政府性基金较上年相比增加13.5%,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方面。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1781.9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6.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8万元;政府性基金31万元。较上年减少78%。主要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方面减少,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减少4059万元、临时救助减少762万元、特困人员救助减少1130万元。原因:上级拨付比例大幅减少。政府性基金较上年相比增加13.5%,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方面。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5.32万元(包含项目中原福利厂人员工资),较上年相比减少21%,主要原因:人员退休等原因还有部分因为今年初次使用一体化软件对程序不是很熟悉导致部分人员工资部分未生成,待年中做预算调整时追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39.87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69.3%,主要原因:力行精简节约,过紧日子,压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51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983..84万元,两项合计比上年减少86.9.原因:上级拨付比例大幅减少,尤其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方面,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减少4059万元、临时救助减少762万元、特困人员救助减少1130万元。且上年经济分类全部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今年严格对照经济科目分别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51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983.84万元。资本性支出77.89万元,较上减少55.6%,原因:老年公寓项目资金最后尾款全部付清。委托业务费74.2,较上年增加100%。原因:地名普查结束后上级要求对地名普查档案进行整理,导致增加。
3. 政府采购项目:年初未列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较上年减少率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1750.97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78.4%。原因:上级提前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减少以及响应国家过就“紧日子”压减了不必要的支出导致减少。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6.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8万元。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3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55.92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39.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7.32万元,较上年减少47%,原因:人员退休或调出,还有部分因为今年初次使用一体化软件对程序不是很熟悉导致部分人员工资部分未生成,待年中做预算调整时追加;商品服务支出19.09万元,较上年减少3.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51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167.8%,原因:离休1人抚恤安葬费21.67万元导致比例加大;项目支出1526.05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80.2%。项目支出中包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5.06,较上年相比减少80.6%。减少原因:上级提前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减少以及响应国家过就“紧日子”压减了不必要的支出导致减少。项目支出包含:2020年新建互助养老中心31万元(福彩基金)、福利厂后续问题办公室经费5万元、物资储备经费5万元、局运行经费30万元、福利中心运行经费30万元、慈善总会运行经费30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70万元、福利中心污水设施费48.5万元、老年公寓工程款77.89万元、福利厂留守人员工资等88万元、62压人员补助28.3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00万元、城乡低保30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01万元(中央提前下达资金)、特困供养200万元、福利厂退休职工烤火费7.7万元、2020年收回局运行经费9.1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7.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51万元。我单位在机关经费安排方面共计3.8万元,全部为办公经费。包含下属单位福利中心1.1万元、局2.7万元,较上年总数3.9万元减少0.1万元,减少率2.6%。原因:原因:厉行节约,倡导国家提出的“过紧日子”。
4、三公经费说明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从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 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元,公务接待费 0元(包含局机关、福利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8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0%。原因:厉行节约,倡导国家提出的“过紧日子”。
5、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31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13.7%。原因:上级提前下达资金减少。
6、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四、2021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共计58577977.08元,其中固定资产8786957.26元,包括: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882116.51元(福利中心院落)
通用设备530854元、243件
专用设备389838元、218件
文物、陈列品2117716.75元
图书、档案 9108元、22套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57324元、1776件
新增68202元,其中:文物、陈列品50000元、通用3585元、家具用具9789元、图书1228元。资产报废:0元;资产划拨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年初未列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政府预算采购金额0元。较上年减少100%
六、主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决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项目全部开展了绩效评价,共20个项目(后附绩效评价表)。其中主要涉及特困人员供养项目、农村低保项目、城市低保项目等
1、项目名称:特困供养。
项目目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覆盖。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
项目数量指标:该项目人数动态管理。截止2021年初特困供养人数1950:农村分散供养11890人、城市分散供养30人、集中供养人数30人。
质量指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2%。
成本指标:特困供养标准:农村分散供养每人每年6900元,城市分散供养每人每年93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9300元;照料护理标准:分散供养:全自理1200元、半自理2400元、全护理3600元;集中供养:全自理2100元、半自理5200元、全 护理10400元
2、项目名称:农村低保
项目目标: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项目数量指标:该项目人数动态管理。截止2021年初农村低保人数13500人。
质量指标: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满意度≥95%
成本指标: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4908元。
3、项目名称:城市低保
项目目标: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项目数量指标:该项目人数动态管理。截止2021年初城市低保人数2400人。
质量指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满意度≥95%
成本指标: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年6960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本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
九、预算公开管理文件为兴财预【2021】132号文件。
十、其他情况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