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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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兴县民政局主要职能:
1、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县民政工作政策和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管理城乡社会救济、指导五保户供养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实施。
3、指导与管理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及生产企业;指导管理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系统的建立和发展。
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批导“两委”群主自治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工作。
5、承办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调解或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边界争议;主管地名管理工作。
6、负责社会团体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7、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倡导文明节俭新风。
8、负责城市流浪乞讨和流落街头生活无着落人员进行收容、管理、教育、遣送等工作。
9、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10、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兴县民政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
兴县民政局是管理城乡社会救济、指导五保户供养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指导与管理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及生产企业、指导管理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系统的建立和发展、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批导“两委”群主自治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工作、承办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调解或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边界争议;主管地名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流浪乞讨和流落街头生活无着落人员进行收容、管理、教育、遣送等工作。局机关内设7个职能股室、1个中心。下设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局机关股室、中心有: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股、社团管理办公室、婚姻股、地名管理办公室、低保中心。
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2、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2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全局机关截止年底有干部职工19人。其中:公务员5人,事业人员8人(其中:社会福利服务中心5人)、机关工人6人。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城乡低保突出提升管理水平,五保供养着力解决集中供养率偏低问题。
2、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3、切实加强社会福利服务工作,加快慈善事业发展。
4、强化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提升民政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抓好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区划地名工作。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建立流浪乞讨救助制度。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
(四)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努力完成民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
我局目前涉及民生领域的业务主要包括低保、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补贴、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生活补助、特困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现2020年1至10月份各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农村低保提标及发放情况。根据《吕梁市民政局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吕民发【2020】32号),我县目前农村低保标准为4668元/年.人。2020年1至10月份农村低保资金都已经发放,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8841户12965人,2020年1至10月份共发放低保金3251.73万元。
2、农村低保对象中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补贴。低保对象中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为:600元/人.年,截止10月,我县农村低保对象中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共有1909人,2020年1至10月份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共计发放资金91.86万元。
3农村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低保对象中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年,截止10月我县农村低保对象中失能老年人共有223人,2020年1至10月失能老年人生活补贴都已经发放,共计发放资金24.97万元。
4、农村临时救助情况。充分发挥临时救助解决“两不愁”问题的兜底作用,在对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的同时,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的过渡、衔接功能,加强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从而提升社会救助体系整体效益,强化对解决“两不愁”问题的兜底作用。截止9月已实施临时救助2563人次,共支出救助资金227.05万元。
5、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保障情况。截止9月我县共有孤儿及事实无人扶养儿童50人,全部是分散供养,供养标准为:12000元/人.年,2020年1至10月份共发放44.1万元。
6、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情况。根据《吕梁市民政局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吕民发【2020】32号)文件精神,我县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6500元/年.人,集中供养标准为8900元/年.人;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分散供养全自理1200元/人.年、半自理2400元/人.年、全护理3600元/人.年,集中供养全自理2100元/人.年、半自理5100元/人.年、全护理10200元/人.年,该标准从2020年1月份起执行。
目前我县共有农村特困人员1893户1903人,其中集中供养人员31人。特困供养资金按季度发放,2020年全年共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和照料护理费1569.48万元,具体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1247.04万元,照料护理费322.44万元.
7、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前我县农村低保对象中共有残疾人1932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50元/人/月,2020年1至10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对象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2.48万元。
8、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前我县共有农户重度残疾人1834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50元/人/月,20年1至10月份共发放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8.9万元。
9、城市救助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1至10月份底我县城镇低保共有1213户,2404人,发放703.3730万元;残疾人生活补助共有219人,发放14.0350万元;重度残疾人共有137人,发放69100元;三无人员(护理)共有31人,发放护理费84325元;三无人员(供养)共有31人,发放供养费262042元;
二.社会福利事业
1.福利服务中心。我县目前有一所福利中心:“兴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该中心占地21亩,建筑面积3000㎡,共有102个床位,总投资500余万元,集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救助工作站于一体,主要职责是为我县“三无”人员、孤残儿童、孤残退伍军人、五保户、“三无”精神病人提供收养服务,目前入驻有38位特困人员。
2.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我县从2014年以来利用农村闲置房屋,改建“农村老年人照料中心”,每所补助改建费用10万元,截止到2020年底已经建成78所,这些“农村老年人照料中心”有效解决了部分农村空巢、孤寡老人和五保老人基本生活,为老年人提供吃饭、日间照料的基本服务场所,建成后政府按运行情况每年每所补助运营经费1万元,2万元,3万元。要求这些“农村老年人照料中心”按照村级主办、老年人自主参与、互帮互助、量力而行、政府扶持为原则的模式运营。
今年新建的12所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4所互助养老中心建设工程基本完成,不久将投入使用;拟建于蔚汾镇乔家沟村的养老院工程正在招标准备工作当中。
三、驻村帮扶工作情况
我局共帮扶三个贫困村,分别是贺家会乡谷地宇村、贺家会乡圪棱上村、贺家会乡岔上村。经过几年的努力,三个村分别于2018年、2019年全部退出贫困村。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县民政局2020年决算中,收入总计140018055.62元,包含年初结转和结余16625733.86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397673.86元,政府性基金结转和结余228060元),本年收入合计123392321.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636521.7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5800元);本年支出总计140018055.62元,包含年末结转和结余44139204.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43619201.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0000元),本年支出合计95878851.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414991.08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463860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1906682.78元,减少率23.03%,支出总计减少41906682.78元,减少率23.03%。原因:2020年因职能划分优抚、安置、救灾、大病救助等业务全部划拨军人局、应急局、医保局导致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决算收入合计123392321.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636521.76元,占比99.4%。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755800元,占比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决算95878851.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414991.08元,占比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860元,占比0.4%。基本支出3327601.26元,占比3.4%,项目支出 92551249.82元 ,占比9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3392321.76元、支出合计95878851.08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17032268.34元,增加率 16%,支出合计较上年减少13115559.03元,减少率12.03%。主要原因:收入增加原因:国家对困难群众救助逐年提高标准,另外2020年因疫情原因国家对困难群众增加了临时价格补贴资金的发放。支出减少原因:2020年因职能划分优抚、安置、救灾、大病救助等业务全部划拨军人局、应急局、医保局导致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 拨款支出95878851.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115559.03元,下降率12.03%。主要原因:2020年因职能划分优抚、安置、救灾、大病救助等业务全部划拨军人局、应急局、医保局导致支出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89565424.45元,占比 93.5%,较上年增加2412330.12元,增长率2.8%,主要原因:人员调资和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的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849566.63 元,占比 6.1% ,较上年减少2015971.29元,减少率25.7%,主要原因:力行精简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福彩基金支出463860元,占比0.4%,较上年减少996140元,减少率68.3%,主要原因:城乡医疗救助业务划拨医保局导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878851.08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210846.04元,占比99.5%。住房保障支出104963元,占比0.1%。其他支出(福彩基金)463860元,占比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80089325 元,支出决算 95878851.08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210846.04元,年初预算79616325元,超年初预算的119.6%。卫生健康支出99182.04元,年初预算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住房保障支出104963元,年初预算100000元,超初预算的105%,其他支出(福彩基金)463860元,年初预算 273000元,超年初预算的17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210846.04元,较上年增加2665750元,增加率2.8%,原因: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提标导致。其中主要包含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支出17460073.1元,较上年增加1086425.98元, 增长率6.2 %。原因:供养标准提高及本年增发了临时价格补贴。临时救助支出14742333元,较上年 增加4972993.31元 ,增加率33.7%。导致 增加的原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另外增加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最低生活保障51129271元,较上年增加3893543.93元,增加率7%,原因:低保标准提高及增加了临时价格补贴的发放。残疾人事业2449857元,较上年155307元,增加率6%,原因:残疾两项标准提高。社会福利6443794.7元,较上年5058851.77元,增加率365% 。原因:国家加强养老事业即对社区养老、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投入。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331798.51元,较上年减少102362元,减少率23.5%,原因: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减员。民政管理事务2356728.73元,较上年减少2603946元,减少率52% ,原因:本单位力行精简节约,压缩不必要开支。其他生活救助296990元,较上年减少69090元,减少率18.8%。原因:62压及社会定期补助人员减员。卫生健康支出99182.04元,较上年减少8789123.67元,减少率989%,原因:职能划分城乡医疗救助减少8308104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减少353983元导致。主要包含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3664.88元,较上年减少1914.36元,减少率2.5%,原因:人员退休导致。事业单位医疗11514.24元,较上年减少120865元,减少率91%,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划拨及账务处理合并导致。公务员医疗14002.92元,较上年减少2601元,减少率15%,原因:人员退休。住房保障支出104963元,较上年减少10295元,减水率8.9%,原因,人员退休导致。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463860元,较上年减少996140元,减少率68%,原因:福彩基金包含城乡医疗救助,该业务划拨医保局导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7601.26元,其中:人员经费2897409.03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14440.0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969元。公用经费支出430192.23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22592.23元,办公设备购置4000元,专业设备购置3600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从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0元,年初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团组数0次0人;我单位无公务用车,2020年也未购置公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接待人次0。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从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192.23元,主要为保障我局日常工作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等各项资金。其中办公费54466.33元,咨询费21594元,手续费110元,电费20000元,邮电费16608元,烤火费70000元,差旅费22440元,会议费20000元,其他交通费124800元,商品和服务72573.9元,办公设备购置4000元,专业设备购置3600元。总体比2019年增加88756.5元,增长率25.9%,主要原因:烤火费70000元为下属单位福利厂退休职工取暖费,其他交通费包含单位在职人员交通补贴应列入人员经费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时列入商品服务的取暖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导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数的100%,给特困供养人员购买棉衣裤2100套,棉被褥1000床。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底我单位固定资产2714840.75元。其中:新增58918元(家具4000元专用3600元、文物成列品50000元、图书1318元)。固定资产包括:文物和陈列品2117716.75元、通用设备165036元、专用设备368400元、图书、档案9108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4580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业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和3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 8个项目即: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临时救助、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流浪乞讨等项目的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863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组织对2020年度 老年公寓建设、孤儿助学、社区居家养老等3个项目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 463860 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整体情况和结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覆盖、临时救助及时有效、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的更有尊严,更好的融入社会、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帮助其及时返乡并做好回归稳定工作。1-4级残疾人的生活得到切实保障,1、2级重度残疾人的护理成效显著。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村低保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全年预算数为5360万元,执行数为 4200万元,完成预算的7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二是农村低保对象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存在脱保漏报情况,二是重度智力残疾未做到应保尽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低收入及重度残疾人摸排台账,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加强监督,制定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各乡镇存在脱保漏报情况发生。
儿童福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全年预算数为 70万元,执行数为 59.6万元,完成预算的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孤儿生活费 ,二是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存和健康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缺少对孤儿精神方面的关爱。二是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医疗和教育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及机制的建设。二是认真落是困难未成年人医疗保障政策。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 90分,全年预算数为 2445万 元,执行数为 1746万元元,完成预算的71.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及护理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按季度及时足额发放供养金和护理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符合条件的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未纳入特困保障范围。二是集中供养吕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开展排查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加大宣传发动鼓励入住福利中心。
(后附农村低保、孤儿、特困绩效表)
绩效评价: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兴县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监【2020】3号、山西省财政厅晋财绩[2020]4号、我局成立了困难群众资金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小组,并深入各乡镇进行实地检查调研,对各乡镇困难群众救助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在此基础上召开绩效自评会议,对照要求指标进行评议打分,力求做到客观公正,确保自评的准确性。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晋财社(2019)19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资金6797万元。经过我局会议研究决定用于农村特困1300万元、临时救助750万元、孤儿10万元、流浪12万元、农村低保3500万元、城市低保1000万元、根据吕民发(2018)55号文件精神及县政府2019年7月24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25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
2、晋财社(2020)102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下达2020年中央资金292万元(直达资金),经过我局会议研究决定用于农村低保160万元、儿童福利32万元、特困供养100万元。
3、晋财社(2020)68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3732万元,经过我局会议研究决定用于特困供养1000万元、城乡临时救助700万元、儿童福利27万元、流浪乞讨5万元、农村低保1500万元、城市低保500万。
4、晋财社(2020)63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临时价格补贴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266万元,经过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用于城市低保临时价格补贴20万元、农村低保临时价格补贴200万元、特困供养临时价补45万元、儿童福利临时价补1万元。
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晋财社(2019)192号:兴财社(2020)556号下达城市低生活保障资金1000万元。兴财社(2020)557号下达农村低保资金3500万元、兴财社(2020)561下达特困人员救助资金1300万元、兴财社(2020)559号下达孤儿资金10万元、兴财社(2020)560号下达临时救助资金750万元、兴财社(2020)558号下达流浪资金12万元。兴财社(2020)555号225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
2、晋财社(2020)102号、兴财社(2020)1066号下达特困供养100万元、儿童福利32万元、农村低保160万元
3、晋财社(2020)68号、兴财社(2020)1065号下达农村低保资金1500万元、城市低保资金500万元、特困资金1000万元、孤儿资金27万元、流浪资金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700万元。
4、晋财社(2020)63号、兴财社(2020)1060号下城市低保临时价补20万元、农村低保临时价补200万元、特困人员临时价补45万元、儿童福利临时价补1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上级资金11087万元(其中包含临时价补266万元、政府购买服务225万元)、其他资金(上年结余)7251.01万元,年度资金总额为18338.01万元。(其中:财政回收5619.93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于2020年开始实施,全年执行数8392.7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们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核算安全、准确、及时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覆盖、临时救助及时有效、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的更有尊严,更好的融入社会、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帮助其及时返乡并做好回归稳定工作。1-4级残疾人的生活得到切实保障,1、2级重度残疾人的护理成效显著。
数量指标:
所涉及项目人数全部动态管理人数截止2020年底。
1、农村低保人数13110人。城市低保人数2418人。
2、特困供养人数:农村分散供养1872人、城市分散供养29人、集中供养人数31人。
3、孤儿人数:3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人。
4、流浪乞讨救助人数:260余人次
5、临时救助人数:3000余人次。
质量指标:动态调整 应保尽保年度指标值达100%
救助资金及时发放时间按季、按月发放
时效指标:接到流浪乞讨救助信息响应时间≤5分钟。低保、孤儿救助资金发放时间:按季度发放。
成本指标:城市低保每人每年672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4668元;特困供养标准:农村分散特困人员6500元每人每年,城市特困人员8900元每人每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分散供养全自理1200元每人每年、半自理2400元每人每年、全护理3600元每人每年,集中供养全自理2100元每人每年、半自理5100元每人每年、全护理10200元每人每年;孤儿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2000元。
社会效益指标:政策知晓率≥95%,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后附农村低保、孤儿、特困绩效评价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我局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数为0。
2、我单位位于南城街14号,办公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结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 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得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