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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时间:2018-04-27 16:24       大    中    小     

                  兴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3、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办理残疾人证。
   5、根据山西省残联开展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组织实施康复工作。
   6、开展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工作。
   7、根据职责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及日常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参公事业单位,单位核定人员编制为10人。其中有正科1人,副科1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3人。

(三)基层预算单位构成

       兴县残疾人联合会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基层预算单位  

2018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及发放工作。

截止20171231日,我县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共有1832人。针对以上情况,县残联将提前制定详细的计划,积极与乡镇、村委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加大监督力度,力争使符合护理补贴享受标准的重度残疾人应补尽补。目前省级配套资金已经全部到位,我们将积极与市县相关部门联系,争取市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

2018年,我县残联计划完成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600人次、计划完成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任务、计划完成假肢装配、贫困残疾家庭子女大学生救助、康复协调员培训、无障碍改造工作等。

三、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

2018年兴县残联党支部将继续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吕梁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工作,对部分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产业帮扶及技术指导,力争使贫困残疾人家庭找到符合自身的项目及产业,早日实现脱贫。

四、做好驻村扶贫工作

2018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及部署,兴县残联将继续对赵家坪乡白家峁村派驻扶贫工作队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将切实抓好脱贫攻坚这一重要任务,力争圆满完成2018年白家峁村整村脱贫的工作目标。

五、残疾人机动助力车燃油补贴工作

2018年度,兴县残疾人联合会将继续开展实施肢体残疾人机动助力车燃油补贴工作,每人每年260元。对符合申报燃油补贴的残疾人,积极落实专项资金,方便广大残疾人日常出行。

六、继续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2018年度,兴县残联将继续根据上级残联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为残疾人群体办好事、办实事,努力改善我县残疾人日常生活与出行存在的问题。

七、稳步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
  2018年度,继续积极开展精准康复活动,努力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2018年,兴县残联计划对在2017年度动态更新中有需求的残疾人实施精准康复行动,同时继续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活动,力争本年度建档立卡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100%。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第二部分

兴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23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2.55万元,上级专项80.77万元,比2017年增加54.12万元。增加原因:财政加大残疾人服务事业的资金投入。本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资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233.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3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82万元。比2017年增加54.12万元,增加原因:财政加大残疾人服务事业的资金投入。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10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9.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32万元。项目支出127.3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2.0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042万元。比2017年增加1.99万元,增加原因:上级划拨残疾人流动服务车辆1台。

四、机关运行经费16.39万元,主要为办公费、印刷费、公务交通补贴及宣传费等。

 五、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车辆无预算编制,实有1辆,属业务用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60平方米,全部为业务办公用房。 

  3、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不涉及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表:兴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