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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时间:2022-05-09 17:20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财政局

兴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3、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办理残疾人证。

5、根据山西省残联开展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组织实施康复工作。 

6、开展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工作。 

7、根据职责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及日常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参公事业单位,单位核定人员编制为10人。其中有正科1人,副科1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3人。

三、基层预算单位构成

兴县残疾人联合会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基层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36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1.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较2021年198.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65.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3.15万元)相比,增加162.17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安排较多:主要包括省级残疾人康复经费6.44万元、中央残疾人康复经费1.49万元、残疾人康复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期经费160.8万元、残疾人康复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期预付款100万元、工作经经费14.7万元、创卫工作经费7.3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2.3万元。

1、 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 2022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3、 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2.3万元。

4、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兴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6.38万元,与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84.75万元相比减少的原因为,上年机关运行经费中包括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7.27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兴县残疾人联合会无政府采购,与上年度相同。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兴县残疾人联合所有项目全部进行了绩效管理,包括省级残疾人康复经费6.44万元、中央残疾人康复经费1.49万元、残疾人康复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期经费160.8万元、残疾人康复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期预付款100万元、工作经经费14.7万元、创卫工作经费7.3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8.92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兴县残疾人联合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主要是项目经费。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16.99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5.77万元;

(2)固定资产净值11.2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7.85万元,专用设备0.35万元,家具用具等3.02万元。

七、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我单位车辆无预算编制,实际1辆(仅有使用权)。

2、房屋情况:我单位使用其他单位房屋面积合计91平方米,全部为业务办公用房。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残联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

残联部门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