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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扶贫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10-31 09:44       大    中    小     

兴县扶贫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概况

(一)兴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扶贫工作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研究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和实施对贫困乡村有影响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拟定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乡镇村扶持标准。

3、研究提出全县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根据国家扶贫政策和我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拟定扶贫项目,建好项目库;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落实;负责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工作;管理扶贫项目。

4、负责全县的扶贫开发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指导有关社团组织的扶贫工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兴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

兴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是兴县农业委员会设立的负责协调全县扶贫开发相关事宜的职能部门。属于全额财政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2、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4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兼职(挂职)副主任2名。

单位现有在编人员16人,其中公务员2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0名(其中1名占编外调),事业人员4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兴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决算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9622229.4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08769.13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9313460.27元;本年收入562730383.28元,本年支出448683265.59元,年末结余133669347.09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86413.82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33382933.27元。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决算为302952446.89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27.2元,农林水支出302658039.69元,住房保障支出127780元)。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48538530.61元。较2017年支出决算数增加254413916元,增加率524%,主要为扶贫项目支出增加。

2018年支出决算较2017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县贫困程序深,历史欠账多,为如期实现全县整体脱贫摘帽,需要将大量资金统筹整合用于全县脱贫攻坚事业。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为:

基本支出:2707061.7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869716.63元,公用经费837345.07元。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1691457.43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259.2元,为退休人员退休费和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购置办公设备等。项目支出为300245385.19元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及整村推进项目、彩票公益金小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资金等项目。

  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715.57元,2018年决算数为54715.57元,原因是本年业务量大,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增加;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50960.29元,较2017年度决算支出增加了3755.28元。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145532666元,其中拆迁补偿支出24932666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12060000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7345.07元,主要为保障我办日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决算编制汽车1辆,实有1辆,具体包括:一般公务用车1辆,晋JC2668。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县政府一楼,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采购支出部门决算总额1621507元,年初采购预算为1718225元,节约5%,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总资产为176374579.09元,流动资产为133803747.09元,固定资产为42570832元。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兴县扶贫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