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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时间:2022-10-18 17:00       大    中    小      来源: 中共兴县县委宣传部

兴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政策、规划。

2.指导全县专项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负责协调全县行业乡村振兴工作,协调社会各界的乡村振兴工作。

3.组织对全县乡村振兴开发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乡镇开展乡村振兴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4.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脱贫攻坚成效和乡村振兴考核督导工作。

5.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宣传工作,负责有关乡村振兴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6.指导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和公示公告政策的执行。

7.组织协调开展乡村振兴培训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三)机构设置

兴县乡村振兴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内设机构3个:综合办公室、政策业务股、数据信息股。2021年4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将原下属事业单位兴县扶贫开发中心变更为兴县乡村发展服务中心,取消兴县扶贫开发服务队。

(四)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现有在编人员16人,其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8人,全额事业人员8人。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单位,不需要汇总。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6719.64万元、支出总计22512.0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3610.06万元,减少了58.54%,支出总计减少21133.88万元,减少了48.42%。收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县实现了全县整体脱贫,在脱贫攻坚期间,政府投入的资金非常大。而到了2021年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对接,相应的资金投入大幅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6719.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06.64万元,占比91.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413.00万元,占比8.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251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30万元,占比1.13%;项目支出22258.74万元,占比98.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306.64万元、支出总计15546.6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5023.06万元,减少了62.0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8084.84万元,减少了64.37%。收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县实现了全县整体脱贫,在脱贫攻坚期间,政府投入的资金非常大。而到了2021年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对接,相应的资金投入大幅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46.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06%。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07.55万元,增长了88.6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民间资金、企业投资、政府债券资金的投入力度很大,相应的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较小。2021年脱贫攻坚结束后,其他各类资金不再投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所有资金全部由财政投入,导致财政拨款收支绝对数字加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46.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5万元,占0.14%;卫生健康(类)支出8.04万元,占0.05%;节能环保(类)支出4700万元,占30.23%;城乡社区(类)支出10.45万元,占0.06%;农林水(类)支出10793.67万元,占69.4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2.18万元,占0.0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239.14万元,支出决算1554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69%。其中农林水支出预算数3498.54万元,决算数10793.67万元,决算比预算多支出7295.13万元,净增长了2.09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8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8.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1万元;公用经费66.06万元,全部为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4.83万元、印刷费8.09万元、劳务费6.41万元、取暖费6.40万元、差旅费6.31万元、委托业务费6.00万元、其他交通费5.44万元、车辆费用3.74万元、维修费用3.53万元以及水电费和其他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万元,支出决算3.78万元,完成预算的487.25%,比2020年多支0.06万元,增加了1.5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三公”经费全部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业务招待费及其他“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06万元,主要为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14.83万元、印刷费8.09万元、劳务费6.41万元、取暖费6.40万元、差旅费6.31万元、委托业务费6.00万元、其他交通费5.44万元、车辆费用3.74万元、维修费用3.53万元以及水电费和其他费用等。比2020年的106.75万元减少40.69万元,减幅达38.12%。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积极响应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过苦日子的号召,大力消减不必要的开支,力争把每一分钱都花好用好。真正做到了少花钱多办事。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2.7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2.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2.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1辆公务用车,为兴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调拨车辆,本田思威牌,车牌号为晋JC2668,现行驶里程32.2万公里。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和3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4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13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94%。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雨露计划”、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雨露计划”、农村致富带头人等4个项目委托“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4个项目总体绩效良好,组织对“兴县乡村振兴战局”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46.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兴县乡村振兴战局”等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委托“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实施。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完成良好,基本上达到了年初的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4.75分。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次绩效评价按照综合评分分级: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60),差(得分< 60 分)。

兴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4.75分,评价等级为“优”。

兴县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省乡村振兴局文件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突出抓好“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开启乡村振兴战略”。在项目实施中高度重视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配备工作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通过绩效自评,“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计划完成目标,为全面推动本县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求,切实起到引领带头作用,对构建我县农村产业发展、创业就业新机制提供智力支撑。

通过自评,发现“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资料收集等环节存在短板,进度问题有待提高。。

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快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提高配合质量,做到及时拨付,以各项绩效目标为依据完成各项事宜。

其余3个项目及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评价见“乡村振兴绩效自评zip”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我单位研已经对本单位的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报告见《乡村振兴绩效自评zip》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山西省兴县乡村振兴局2021决算公开表.XLS

乡村振兴局绩效自评.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