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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公开

 时间:2019-10-22 09:12       大    中    小     

2018年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公开

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地的农民工工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规划和激励政策。

  4、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有关配套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公务员培训;做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完善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

  8、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和其他劳动者职业技术等级考评申报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退伍士兵的安置工作,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统筹实施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实施、完善劳动关系政策和协调机制;督促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用工违法案件。

  11、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突发情况。

  12、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3、组织人才交流洽谈活动,建立完善人才信息网络,接受各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管理流动人员档案,提供档案管理、办理上户证明、调整档案工资、代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接转党团组织关系等。

  (二)部门单位构成

   我局内设4股3室(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工资股、职称股、信访仲裁股、劳动监察股)。下属8个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职业介绍中心)。现有行政在职人员20人;事业在职人数13人;退休人员16人,遗属补助人数1人。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就业再就业工作

我们坚持把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了各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群体的就业指导和促进工作。截止今年10月份我县城镇新增就业2292人,完成全年任务2400人的95.5%;创业就业人数410人,完成全年任务400人的102.5%;失业人员再就业579人,完成全年任务600人的96.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96人,完成全年任务100人的96%;转移农村劳动力3165人,完成全年任务3100人的10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基本保持了全县就业局势的整体稳定。

2、社会保障工作

一年来,我们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重点,扎实做好了各项社会保障工作。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552人,完成全年任务9900人的96.4%;征缴养老保险费415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5660万元的73.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5807人,完成全年任务25800人的100%;征缴医疗保险费631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6264万元的100.7%,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4133人,完成全年任务24100人的100%;征缴生育保险费27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241万元的11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35746人,完成全年任务226700人的103.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1000人,完成全年任务161200人的99.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3100人,完成全年任务23100人的100%;征缴工伤保险费593万元,完成全年任务798万元的74.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6945人,完成全年任务16200人的104.5%;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657人,完成全年任务6600人的161.4%;征缴养老保险费6017万元,完成全年任务9068万元的66.3%;累计发放社保卡 25.84万张,完成全年任务24.6万张的105%。

3、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引进工作

2018年,我局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继续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政策精神,将人事制度改革真正落实到了具体的人事工作当中。一是严格执行无编制不进人,突破工资总额不进人制度;二是兴县开发区引进“985”、“211”硕士研究生10名;三是全面加强“三基”建设,精准助力脱贫攻坚,配合县委组织部又一次遴选了一批本土大学生回村挂职,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四是通过公开招聘了129名基层购买公共服务人员,目前已全部到岗;五是积极组织我县各类企业参加省市人才交流大会,组织我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亚龙商贸有限公司、兴县电子商务管理中心、黄河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参加在吕梁学院、山西大学商务学院举行的校园招聘会;六是对全县财政供养的各单位人员的工资逐月审核,坚决杜绝工资表发生失误,并建立台帐,做好记录。

4、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

(1)根据省人社厅《2018年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通过公开竞争、协商、谈判、专业评审等程序,确定了三所职业培训学校承担我县全民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2)依托市、县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培训质量,在重点做好“吕梁山护工”品牌外,创建了太原铁路安检员(简称“铁服”)岗位,“京东方员工”和“蔡家崖管家”三个自主劳务品牌。市局给我县下达全民技能提升培训任务4300人,到目前为止,完成培训4377人,完成率为102%,就业率85%以上。

(3)确保培训学员的就业率,切实解决就业脱贫困难。我局积极加强与太原、包头、东胜、神木等地的职业介绍机构联系,通过请进来的方式,组织举办大型现场招聘会3次,巡回招聘会12次,为培训学员提供“一对一、多对一”的服务平台。通过依托山西斯思家政服务公司、山西斯思月子会所,成立兴县籍吕梁山护工实训就业基地,经过实训,全方位提升学员的实践技能,对培训学员不仅送上马,而且送一程。在对西部地区兴县籍务工人员进行摸底调研发现,全县在包头、东胜、神木等地务工人员多达5万余人,为了给外出务工人员特别是护工护理人员感受到来自老家的关心和温暖,我们特在东胜成立西部就业工作站。

(4)为满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需求,进一步提高就业率,我局在总结2017年驾驶员培训工作的基础上,设置了驾驶员工种培训,由去年的C1本增加到B1本、B2本、A2本,经县政府常务会批准,该工种补贴96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不断创新载体、积极搭建平台、努力提升劳务水平,坚定不移推出兴县人自己的劳务品牌,探索一条深度贫困地区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新路子。

5、健康扶贫工作

(1)动态调整系统信息,确保贫困人员100%参保。 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180元的基本医疗保险和每人100元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用落实了财政代缴政策。同时,及时与县扶贫中心加强信息对接,依据扶贫中心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单,进行实时调整,并在信息系统中准确标识,确保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参235746人,参保率为99.7%,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初90777人,参保90777人,参保率为100%。目前动态调整为83369人,参保83369人。

(2)增设政府兜底保障,确保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今年,县政府出台了《兴县健康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兴政发〔2018〕19号),县财政投入1000万元专门用于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的兜底保障。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即三保险)报销和民政救助后,实际报销比例不达90%的,全部由县财政实行兜底保障,使贫困患者自付不超过其医疗总费用的10%。到目前贫困患者住院6631人,总费用5033万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136”兜底、、补充保险、民政救助、财政兜底合计报销4725万元,平均报销比例达93.8%,个人实际自付比例平均6.2%。

(3)扩大门诊慢病病种,切实提高慢性病医保待遇。在省、市医保规定42种慢性病的基础上,县政府本着县情实际,拨专款500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18种慢性病门诊费用的报销,使贫困人口慢性病病种达到60种,报销比例提高到了100%。同时,县政府出台了《兴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认定及报销实施方案》(兴政发〔2018〕18号),进一步简化流程,实行上门代办代报,切实做到方便群众。截止9月底,已办证10454人(其中42种慢性病办证4753人), 18种慢性病报销5438人134万元,42种慢性病4377人495万元。随着医医疗团队上门送药、代办代报的全面展开,贫困人口受益面将继续扩大。

(4)实行“一站式” 报销,让患者多受益少跑腿。我县县内、县外住院报销均实行了“一站式”结算。县内住院入院不需要先交押金,直接入院,出院时只需付不超过10%的自付费用。县外住院将报销资料向医保中心递交后,所有保险报销、民政、财政救助一次性办结,款项均直接汇入患者本人社保卡,不需要患者多部门来回跑。同时,医保中心定期将报销明细发放到卫生院,由乡村医生上门为患者发放报销“明白卡”,让贫困患者明白自己的报销情况,核实款项是否到位,确保各项政策全部兑现。

(5)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全县30家定点医疗机构规范统一制作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就诊流程图等宣传版面100余个,制作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资料5万余份,并结合摸底、义诊、送温暖等活动和场所,全面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同时与卫计、民政、残联联合组建健康扶贫政策宣讲团,分赴全县17个乡镇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了轮训。

(6)精准扶贫工作

脱贫攻坚是“十三五”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民生任务、发展任务,为扎实抓好精准扶贫,自2016年我局承担帮扶工作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我局帮扶的村有蔚汾镇的西关村、后发达村(下属自然村有季家梁村)、康宁镇的前红月村(为已脱贫村)、后红月村和王家会村,6个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98户,人口1456人,其中已脱贫户有401户,人口1218人,未脱贫困户有97户,未脱贫人口有238人。全局以脱贫攻坚工作为引领,以抓好帮扶村脱贫工作为全局工作重点,以帮扶贫困户从扶智到扶志为帮扶抓手,从健康扶贫、易地搬迁、培训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政策文件精神,主动作为,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提出“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扎实落实“六个精准的要求”,确保了脱贫攻坚期间我局所帮扶村扶贫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实施。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安排帮扶工作,得到了帮扶村百姓的一致好评。

(7)创建农民工工资“无欠薪”城市工作

一年来,我们按照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积极准备,顺利完成了吕梁市人民政府对兴县人民政府的各项考核任务。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出台了兴政办发【2018】32号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从5月中旬开始全面摸排我县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排查在建工程项目26家,涉及劳动者约5300多人。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60多人次,协助处理县长、县委书记热线24起,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2起,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书10份,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21份,监察立案12起,结案12起,案件处结率达100%。截止目前,为660余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890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2018年决算收支情况

兴县人社局2018年决算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4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6.3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03.12万元元);本年收入决算4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94万元,;本年支出5042.8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0.57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7.5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3.03万元。

  (一)收入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收入决算4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94万元,2017年收入决算1488.58万元,比2017年增加 3305.42万元,增加率222.05%,主要变化原因为: 2018年事业单位准备期养老保险基金结算和职业年金结算资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增18种慢性病门诊报销资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政府兜底保障资金,省级、市级下达2018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资助资金, 2018年中央、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2018年财政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2017年吕梁山护工培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驾驶员培训资金,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驾驶员培训。

(二)支出决算

    2018年支出决算5042.8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1219.33万元元,较2017年度支出增加3823.55万元,增加率313.58%,其中:基本支出1847.69元,项目支出3195.19万元,主要变化原因为:2018年事业单位准备期养老保险基金结算和职业年金结算资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增18种慢性病门诊报销资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政府兜底保障资金,省级、市级下达2018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资助资金, 2018年中央、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2018年财政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2017年吕梁山护工培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驾驶员培训资金,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驾驶员培训。

1、2018年支出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5042.88万元

(1)按支出用途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47.69万元、项目支出3195.19万元;基本支出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1.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12元,农林水支出88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51元;项目支出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99万元、农林水支出232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9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支出14万元。

(2)按经济分类: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31.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54.2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0.2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6.59万元,资本性支出42.02万元。

(三)结余决算

    2018年部门决算年末结余10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7.5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3.03万元。

  

   三、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四、我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决算数为42.0153万元,办公设备等42.0153万元。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为183.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32万元,固定资产73.1044万元,固定资产主要是办公设施设备。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兴县文化街,办公用房不超标,有汽车一辆,相关手续在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属于一般公务用车。

  六、“三公”经费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从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  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元,公务接待费  0元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17年比较无任何增减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我局机关以及下属经办机构运行经费支出116.59万元,主要为保障我局以及下属经办机构的日常工作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等的各项资金。其中:办公费17.53万元、印刷费16.62万元、手续费0.88万元、邮电费2.65万元、差旅费21.53万元、劳务费3.56万元、电费9.15万元、水费5.04万元、维修费13.54万元、其他交通费26.09万元。

八. 根据财政决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决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主要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驾驶员培训以及护理护工人员培训项目。

(一)项目目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培训及护理护工人员培训覆盖全县17个乡镇。

(二)项目数量指标:截止2018年底全民技能提升培训人数3181名,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驾驶员培训供人数是 1967名。

(三)成本指标:驾驶员培训标准:B本每人10000元,C本每人3500元,护理护工培训其中家政培训每人2500元、月嫂培训每人3000元。

(四)社会效益指标:提高了参加培训贫困人员的就业技能。 

(五)总体目标: 提升了受培训劳动力的就业能力,扩大了劳务输出,促进了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和创业,实现了精准扶贫和脱贫增收。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