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预决算公开 > 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09-24 08:50
大
中
小
2019年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公开
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地的农民工工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规划和激励政策。
4、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有关配套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公务员培训;做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完善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
8、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和其他劳动者职业技术等级考评申报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退伍士兵的安置工作,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统筹实施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实施、完善劳动关系政策和协调机制;督促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用工违法案件。
11、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突发情况。
12、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3、组织人才交流洽谈活动,建立完善人才信息网络,接受各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管理流动人员档案,提供档案管理、办理上户证明、调整档案工资、代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接转党团组织关系等。
(二)部门单位构成
我局内设4股3室(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工资股、职称股、信访仲裁股、劳动监察股)。下属8个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职业介绍中心)。现有行政在职人员20人;事业在职人数13人;退休人员16人,遗属补助人数1人。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
2019年市局给我县下达全民技能培训任务12000人,截止到现在,我县共培训学员12172人,完成任务数的101.4%,实现就业552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6260人。其中吕梁山护工培训150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575人,实现就业838人。
(1)护工护理工作
年初,市下达了全年护工护理培训计划1500人任务,到目前为止,开展了第六期护工护理培训,培训人数1502人,全部是农村劳动力,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有575人。
(2)全民技能培训工作
年初对各乡镇贫困户驾驶员培训进行了任务分解,并开展了七期驾驶员培训工作,截止12月底培训人数为247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为2462人。
在东胜西部工作站继续开展了兴县籍外出务工人员的两期电工、焊工技能培训,培训人数为145人。
为加大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引进上海润讯集团山西华速云数据公司在我县成立“兴县兴动时代云数据呼叫中心”,选送400名大学生和贫困户赴河南许昌带薪实习,同时选送铁路安检员50人到南站上岗。为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好稳就业、扩面就业工作,在太原设立了就业服务工作站,与新创公司多次协商达成协议,完成了太原铁路安检员周转住房的合同签订。
与太原思斯家政公司对接达成了300人的劳务输出就业合作意向。己推出京东方就业42人
着手开展了异地搬迁人口保洁、保安、护林员等培训,目前已培训819人。全部为易地搬迁户。
中药材培训已完成1200人,其它工种培训完成1149人。全民技能培训全年任务12000人,已完成培训11204人。
易地搬迁人口培训工作。县城内涉及5个点,乡镇涉及8个点,总人口14740人,其中有劳动力的2400人(有培训意愿的1100人),截止目前已培训819人,实现就业的655人。
2、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提升。
一年来,我们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重点,扎实做好了各项社会保障工作。。企业养老保险2019年参保任务为10000人,完成了1001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1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9年参保人数目标任务是166400人,目前已完成参保人数170000人,参保任务完成率达10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019年参保人数目标任务是11700人,目前已完成参保人数1173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1%;工伤保险2019年共有企业参保22398人,参保率115%;失业保险参保人员达到17100人,参保率105.5%;截止目前,社保卡已累计制发卡27.07万张,已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26.6张。“民生山西”APP及电子社保卡的宣传推广也在稳步推进,已完成签发下载9.5万张。
3、人事人才工作扎实开展。
2019年,我局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继续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政策精神,将人事制度改革真正落实到了具体的人事工作当中。一是严格执行无编制不进人,突破工资总额不进人制度;二是兴县公开招聘医疗教育事业人员47名;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3名,三支一扶15名;三是全面加强“三基”建设,精准助力脱贫攻坚,配合县委组织部引进人才;四是通过公开招聘了117名基层购买公共服务人员,目前已全部到岗;五是积极组织我县各类企业参加省市人才交流大会,组织我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亚龙商贸有限公司、兴县电子商务管理中心、黄河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参加在吕梁学院、山西农业大学举行的校园招聘会;六是对全县财政供养的各单位人员的工资逐月审核,坚决杜绝工资表发生失误,并建立台帐,做好记录。
4、和谐劳动关系逐步完善。
创建农民工工资“无欠薪”城市工作,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日常巡查,共检查用人单位36户,涉及劳动者2689人, 接待来访698人次,协助处理39 起,立案2起,结案2起,结案率100%。移送公安1起,为578人讨回劳动报酬947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重点开展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顺利通过市政府实地核查组的验收,彻底摸清了我县建设工程和政府工程项目的劳动用工情况,督促各企业及时整改用工混乱情况。
二是根据晋劳监总函【2019】31号文件,及时通知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单位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和现场劳务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确保下一阶段劳动监察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与住建部门对接开展关于建筑领域劳动用工专项监察行动。我们对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各单位落实建设工程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设立维权公示牌等各项制度。
四是与静兴高速各标段项目部对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宜。召集各项目劳资专员开会培训,要求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台账等各项制度,杜绝发生欠薪问题,真正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精准扶贫工作大力实施。
(1)扎实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以“春风行动”为契机,在县城广场和操场举办就业脱贫专场招聘会场。山西兴动时代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上海润迅集团在兴县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将在兴县全力打造全国一流的云数据服务中心,就业政策向贫困劳动力倾斜。定期定向发布招聘信息,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和技能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帮扶贫困劳动者就近就业。
(2)加强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扎实开展“技能脱贫”行动。针对贫困劳动力存在实际问题,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扎实做好就业技能培训。二是组织人员进行了系统的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电商网络创业知识、扶贫带动能力方面的培训,激励和引导培训对象提升创业技能,拓宽创业渠道,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带动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
(3)加强载体建设,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加强对就业扶贫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4)落实社保扶贫政策,助力精准脱贫。
6、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针对县委常规巡察、扶贫专项巡察和省委常规巡视县委发现的问题,及发生社保基金违法案件,我局下大力气排查工作中存在缺位和短板问题,切实加强机关各项制度建设,明确人事、财务、重大项目及社保、医保基金等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流程,确保权责明晰; 二是充分利用办公大楼搬迁契机,将社保、征缴、就业等各窗口进行整合,开设了政务服务一楼大厅集中窗口办公,并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服务事项,切实做到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在2019年初开展的 “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基础上,扎实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干部职工轮训工作,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组织开展建党98周年“听党话,跟党走”主题演讲比赛和“缅怀先烈、不忘初心,继承遗志、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四八烈士纪念馆、蔡家崖革命基地等地实地教学,重温了入党誓词,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扎实开展“人社大讲堂”。同时,积极创建“阳光人社、惠民先锋”党建品牌,不断创新丰富党组织工作方式,组织开展“三·八”节、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提升干部职工的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兴县人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服务。
二、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760.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0.02万元,占比100 %;上年收入4794万元,比上年增加966.02万元。主要原因是大数据扶贫车间项目及就业资金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较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60.02万元,完成预算的89.5%,较 2018 年决算增加966.02万元,增加16.77%,主要原因是大数据扶贫车间项目、政府购买人员工资、派遣费及就业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5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36万元,占比11.32%;项目支出4570.76万元,占比88.68%。 上年支出5042.88万元,比上年增加111.24万元。主要原因是大数据扶贫车间项目、政府购买人员工资、派遣费及就业资金支出。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515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4570.76万元,主要用于大数据扶贫车间、建档立卡贫困户驾驶员培训、政府购买人员工资、派遣费、、及全民技能提升培训人员补贴等。
(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3.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5.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28.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3万元、印刷费3.07万元、邮电费1.89万元、差旅费6.83万元、劳务费6.09万元、水费0.14万元、维修费4.08万元、其他交通费1.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主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9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2.82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为783.5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9.97万元,非流动资产93.54万元。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兴县文化街,办公用房不超标。
3、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绩效管理情况
(一)山西兴动时代大数据扶贫车间
数量指标:月平均工资达4000元以上人数≥1000人
成本指标:817.8239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拓宽就业渠道、保证稳定就业、增加收入
满意度指标:就业人员满意度≥90%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驾驶员培训
数量指标:培训数量1906人,其中C本604人,A本B本共1302人
成本指标:补贴标准C本3500元/人,A本B本10000元/人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驾驶技能、保证稳定就业、增加收入
满意度指标:培训人员满意度≥90%
四、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