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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决算公开情况

 时间:2021-10-14 10:10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财政局

2020年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公开

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地的农民工工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规划和激励政策。

4、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有关配套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公务员培训;做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完善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

8、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和其他劳动者职业技术等级考评申报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退伍士兵的安置工作,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统筹实施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实施、完善劳动关系政策和协调机制;督促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用工违法案件。

11、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突发情况。

12、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3、组织人才交流洽谈活动,建立完善人才信息网络,接受各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管理流动人员档案,提供档案管理、办理上户证明、调整档案工资、代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接转党团组织关系等。

(二)部门单位构成

我局内设4股3室(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工资股、职称股、信访仲裁股、劳动监察股)。下属7个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职业介绍中心)。现有行政在职人员14人;事业在职人数18人;退休人员16人,遗属补助人数1人。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就业创业工作

(1)积极开展了外出务工农民工“点对点”的服务保障工作。对外出务工和返岗复工的农民工提供了交通费、住宿费和健康体检费予以全免、政府派专人进行全程组织输送的“点对点”服务优惠政策保障。到今年疫情期间我县共“点对点”输出省外务工农民务工152人,其中东胜53人,陕西神木77人,江苏昆山22人,在152人中吕梁山护工涉及有45人。县内三个扶贫车间输送661人,贫困户占比约59%。

(2)积极开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2020年,我县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吕人社明电﹝2020﹞4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到目前,我县助力服务中铝、中润、华润联盛、金地煤矿、晋兴高速、引黄工程六个标段等驻兴重点企业全面复工,返岗复工人员有7500余人。县内三个扶贫车间已全面复工。

(3)积极开展了落实人力资源机构有组织输出贫困劳动力的职业介绍补贴政策,鼓励人力资源机构助力我县贫困劳动力的积极转移就业外出务工,补贴政策由原来的县内300、省内500、省外800元提高到500、800、1000元;开通了农民工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绿色通道,助力农民工积极外出务工,责成专门机构全年不间断接受外出务工农民工交通申报资料。

(4)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为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和素质水平,实现就业增收目标,今年,我县根据市局下达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任务9044人,出台了《2020年全民提升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兴人社字﹝2020﹞56号)、《2020年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兴人社字﹝2020﹞57号)等文件,积极开展菜单式、订单式、项目制培训。5月前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线上培训为主,其中:吕梁山护工线上培训764人,贫困户239人,占比为31%。5月中旬全民技能培训陆续开班,截止目前,已培训5350人,合格人数4421人,贫困户2620人。

(5)抓好订单式培训

2020年,我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重点推进电工、焊工订单式培训,全力促进就业率的提升。截止目前,企业已备案,就业订单300份,已培训70人。

(6)积极开发本地公益性就业岗位

2020年,县委、县政府本着一户安置一人就业原则,全县总计开发公益性岗位12733个,其中乡级、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11644个(包括未脱贫人口安置261个,易地搬迁户703个);人社局安置496个(包括未脱贫人口安置156个,易地搬迁户340个);其他部门安置环卫保洁、巡河员、道路维护员、城市卫生管理员、交通监督协理员、护林员等县内公益性岗位593个。

(7)积极联系对接县外、省外用工单位,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2020年继续与北京、太原、神木、东胜等地各大公司对接,进一步推进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贫困户转移就业,截止目前,在全县外出贫困劳动力50805人,就业人数为34886人,其中:实现稳定就业的有2641人、自主创业590人、灵活就业31557人、新业态就业98人。比去年同期19713人新增15173人,增长率为176.9%。今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34886人中,省外务工人数12376人,省外县内10860人、县内11650人。圆满完成市里要求的工作任务。

(8)加大培训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

2020年,我县以易地搬迁人口和未脱贫人口的培训就业为抓手,组成宣传队对易地搬迁人口进村入户调查,对未脱贫人口展开进村张贴政策宣传资料、务工告知书等。充分利用我县就业信息网、招聘工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春风行动”、“百日招聘活动”“就业扶贫专场招聘活动”,有针对性发布就业信息岗位,推送培训就业政策,扩大我县劳动力就业规模。

(9)推进就业帮扶政策落地落实

积极落实企业吸纳困难就业群体的就业补助政策、就业服务机构的职业介绍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截止目前,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42200元;外出务工交通补助929495元;云数据生活补助1589816.83 元;稳岗补助71000元。

(10)全面开展了小微企业、扶贫车间、重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的一次性就业补助优惠政策的落实。鼓励小微企业、扶贫车间、重点企业积极吸纳我县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就业补助政策在疫情期间由每人(贫困户)1200元提高到1500元。目前,蔡家崖扶贫车间、柳叶沟、乔家沟扶贫车间已全面复工,蔡家崖扶贫车间就业人员有184人,其中吸纳贫困户有58人。柳叶沟、乔家沟扶贫车间就业人员共有47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87人,易地搬迁101人。在易地搬迁安置区周边建立扶贫车间2处,主要岗位为服装缝制、加工,车南车间已安排就业192人,其中贫困户占181人,柳叶沟车间已安排就业285人,其中贫困户占158人,共计安排就业477人,月人均工资不低于2000元。在蔡家崖乡建设云数据呼叫中心一处,已上岗321人,其中贫困户占103人,人均月收入3500元。经局务会议研究,扶贫车间招聘100个见习岗位现正在招聘中。

(11)全力开展劳动力建档立卡,做实培训就业工作台账。今年,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全局上下高度重视,确立了以未脱贫人口和易地搬迁人口、边缘户、监测户为重点的工作目标机制,出台了《全县农村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兴政办发〔2020〕7号),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异地搬迁人口的就业意愿和就业需求的建档立卡工作,通过全力组织动员、协调力量、明确任务,下乡采集、聘请外援、协同连续“作战”、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193645人的采集任务完成率100%,其中非贫困劳动力12219人。城镇劳动力22649人,贫困劳动力50805人,精准做实了有意愿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人员工作台账,确保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户有就业意愿人员的就业安置精准。

(12)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摸排登记有就业意愿的有350人,目前我县将未脱贫户326人、易地搬迁户917人的扶贫公益性岗位予以全部安置,为其后续生活稳固提供保障。林业局提供管护岗位1551个,平均每人每年工资性收入6000元。民政局提供的公益性岗位236个,分别为日间照料中心,月薪1200元,幸福小院、互助小院岗位月薪800元;环卫局提供人行道清扫保洁岗位160人,月薪500元,有色垃圾清理岗位70个,月薪200元,垃圾分类协管员岗位10个,月薪500元。综合执法大队市容市貌协管员岗位50人,月薪800元。交通警察大队提供交通协管员岗位50个,月薪800元。水利局提供巡河员岗位243个,月薪800元,交通局提供护路员岗位150个,月薪800元,县扶贫办和人社、财政部门紧密配合,按规定从快落实吸纳就业补助、培训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采取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吸纳“五类”人员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从事各类社会服务的岗位和服务于易地搬迁安置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五类”人员比例应不低于50%。

(13)稳步推进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有效增加贫困户收入。截止目前,开发了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11000个,从事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的有5706人。

(14)助力扶贫车间发展,有效吸纳贫困户实现就业。为助力我县蔡家崖、柳叶沟、乔家沟三个扶贫车间有效发展以吸纳更多的贫困户实现就业,出台了扶贫车间吸纳贫困户就业给与每天8至15元的生活补助优惠政策。

2、以“吕梁山护工”培训就业为龙头,扎实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提质增效

2020年市下达职业技能培训任务5890人(“吕梁山护工”1400人),3月份以来,就全民技能培训工作我县组织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三次、常委扩大会议2次,5月16日召开了全县“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会议。会议确立了“建档立卡、技能培训、持证上岗”的工作紧基准,提出了“减负、稳岗、扩就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狠抓落实,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考证持证为标准,突出做好劳动力“建档立卡、技能培训、持证就业”三个关键环节,为了更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我局本着“培训是手段,就业增收是目地”的思想,实行“订单式”、“定向式”、兴县云数据中心“订岗式”和“铁服”、“京东方员工”、“蔡家崖管家”三个自主劳务品牌“专岗式”培训,紧盯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三类群体,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千方百计提升就业率,稳定增加贫困家庭务工收入,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也为提高我县脱贫成色提供强力支撑。截止目前,职业技能已培训4833人、持证人数3260、持证率67.4%,其中,吕梁山护工已培训1148人、持证人数840人、持证率73%;驾驶员已培训1128人、持证人数990人、持证率88%;营造林已培训3145人,持证人数1139人、持证率36%;创业培训人数30人、持证人数21人、持证率70%;就业重点群体及贫困劳动力培训人数3834人,持证人数2399,持证率63%;初中级鉴定920人,持证人数920;高级鉴定22人,持证人数22。

3、“三个全面取消”工作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三个全面取消”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0〕14号)文件要求,社保中心开展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全面取消手工经办、全面取消直接收支现金业务。五大保险的资金业务已经全部通过银行账户公对公的形式办理,从基金征缴到养老金发放都不存在直接用现金或现金支票的方式办理业务;经办业务已经实现信息化,缴费通知单每月由系统打印,变更信息也由系统记录,征缴数据由系统统一计算,所有操作均有操作记录,做到留痕可溯;在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方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截止2020年6月已完成。工伤保险因1-4级工伤职工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未满60周岁人员单位要从按月的伤残津贴中代扣代缴医疗、医疗保险,直连不便于代扣代缴;发生事故单位第一时间垫支药费救人。直连发到个人手里不好往回追;市中心正于银行、软件公司协商此事。

4、隐瞒冒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清零行动

至2020年6月底,兴县机关事业单位与兴县城乡居民重复领取134人,全部保留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退回农保中心重复领取养老金合计85.9万元。兴县机关事业单位与兴县企业职工重复领取1人,保留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退回企保中心重复领取养老金合计3.47万元。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死亡冒领43人,冒领养老金已经全部追回,共计追回金额105.24万元。

企业职工死亡冒领4人,冒领金额52930.6元;服刑领取0人,领取金额0元。经过集中清理,已全部清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冒领3人0.5624万元,已全部整改完毕;服刑人员在押期间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情况,兴县涉及5人1.87万元,已全部整改完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重复领取情况,兴县涉及81人45.48万元,已全部整改完毕;由于修改身份信息,提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情况,兴县涉及8人1.019万元,已全部整改完毕。

5、“五免三减半阶段性降低社保费”工作

全县第一批符合条件免征的126户企业,正在申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减免过程中,经初步测算5个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903.5万元,个人部分缓缴6个月1128万元;2-9月份为17户企业2786人减免失业金933498.69元;截止9月底能为我县符合条件的118户参保企业9055人,减免工伤保险费285.3万元。

6、继续做好人才扶贫

2020年为助力健康、教育扶贫工作,防止返贫,斩断穷根,三季度我局集中精力、高效完成了兴县2020年医疗集团招聘的全部工作,为新区医院招录91名医护人员,及时充实了我县医疗队伍。目前2020年我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和经济开发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正在同步进行中,预计十一月底全部完成招聘工作,届时将为我县吸纳近二百名优秀教师。

7、做好对日劳务输出工作

通过发动各类有效的劳动力资源特别是与用工需求匹配度高的优质劳动力资源积极参与对日劳务输出,目前已有6人参加体检。

二、 2020 年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6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6.4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518.88万元;本年收入4929.1万元,本年支出5150.06万元,年末结转34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05.0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39.32万元。

(一)收入决算

2020年收入决算49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5760.02万元减少830.92万元。主要原因是大数据扶贫车间项目完工,资金投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

2020年支出决算515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5.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1万元、农林水支出1364.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4万元。比2019年支出5154.12万元减少4.06万元。主要原因是大数据扶贫车间项目完工,资金投入减少。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510.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479.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84、商品和服务支出13.32万元、比2019年支出583.36减少72.5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性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4639.25万元,主要用于大数据扶贫车间、建档立卡贫困户驾驶员培训人员补贴、全民技能提升培训人员补贴等。比2019年支出4570.76万元增加68.4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资金全部支出到位。

(三)“三公”经费决算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比较无任何增减变化。

(四)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2万元,主要为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主要包括办公费4.48万元、印刷费2.02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差旅费2.91万元、劳务费1.31万元、维修费0.93万元、培训费0.33万元、其他交通费0.76万元。比2019年28.26万元减少14.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五)其他主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20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为35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7.63万元,非流动资产51.97万元。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兴县文化街,办公用房不超标。

3、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绩效管理情况

(一)山西兴动时代大数据扶贫车间

数量指标:月平均工资达4000元以上人数≥1000人

成本指标:817.8239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拓宽就业渠道、保证稳定就业、增加收入

满意度指标:就业人员满意度≥90%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驾驶员培训

数量指标:培训数量1906人,其中C本604人,A本B本共1302人

成本指标:补贴标准C本3500元/人,A本B本10000元/人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驾驶技能、保证稳定就业、增加收入

满意度指标:培训人员满意度≥90%

四、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山西省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