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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2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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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财政局
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主要有两大领域: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具体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地的农民工工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规划和激励政策;
4、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有关配套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公务员培训;做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6、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完善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
8、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和其他劳动者职业技术等级考评申报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退伍士兵的安置工作,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统筹实施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实施、完善劳动关系政策和协调机制;督促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用工违法案件;
11、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突发情况;
12、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3、组织人才交流洽谈活动,建立完善人才信息网络,接受各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管理流动人员档案,提供档案管理、办理上户证明、调整档案工资、代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接转党团组织关系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预算包括机关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包括:兴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兴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兴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兴县农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兴县机关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预算收入1144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445.15万元。
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预算支出1144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07万元,项目支出10782.08万元。
较2020年相比,支出减少138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0年相比减少41.55万元,主要原因: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所引起的人员经费减少和县财政局统一压缩的商品服务支出经费减少。项目支出与2020年相比减少13810.56万元,主要原因:重点项目较上年减少。
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
二、“三公”经费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加强支出管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 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 0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0.28万元。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37.28万元,包括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兴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兴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兴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兴县农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兴县机关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较2020年初预算减少41.55万元,原因是:加强内控管理,加强对办公经费的管理,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流程。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政府采购。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82.08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吕梁山护理护工培训就业扶贫激励奖补资金、公益性岗位人员及其他就业补助资金、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实账收益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资金、2021年1-12月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出口”“入口”补助资金、重度残疾、五保、低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专项经费。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兴县人社局预算编制内汽车1辆,实有1辆,车牌号为:晋JL383。
2、房屋情况:兴县人社局办公用房位于兴县文化街,办公用房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全部为无偿占用兴县劳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房屋。
七、其他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