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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时间:2022-10-18 16:30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提供就业政策咨询;

(二)提供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三)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七)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八)承办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九)开展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与统计;

(十)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是为兴县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职业介绍、失业救济金收集和发放、转业培训、就业管理及其它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指导护工护理培训、就业护工护理学员登记、统计、汇总、上报。单位内部设置7个股室办公室、财务室、就业管理股、再就业管理股、培训股、技能鉴定股、职介股。单位人员在编25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7个股长。其中副科级1人,24人为事业人员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在人社领导下,我中心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工作为重点,同时做好创业就业方面的其它常规工作。现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落细政策,夯实就业保障

2021年,县人社部门争取就业资金支持,全面做实就业帮扶工作。我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263人,完成年度任务的 131%;。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为663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3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为135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3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3982人,完成率112%;护工培训1081人,完成率为108%;农村劳动转移就业人数572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90%。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全部超额完成。

(二)“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工作培训情况

2021年我县“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工作,是我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普惠制培训和护工培训总任务为21450人。目前全年任务均超额完成。具体工作推进过程如下:

1.成立“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工作领导组

今年3月份应省委、政府要求,各市县积极开展“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提质增效工作”,最终目标是让纯体力劳动力转型为技术性劳动力,通过技能培训从而达到人人持证、稳定就业、增加收入。

我县立即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梁文壮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刘飞任副组长。“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局

2.召开专项工作会议

3月24日——12月29日,分管副县长、领导组、人社局、就业中心面向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长、乡镇分管副职、各培训机构校长、资料员召开不同层面的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培训会、动员会、汇报会、通报会等三十余次,领导组办公室先后出台17份红头文件,在会上下发给相关机关单位、乡镇、企业。

3.宣传发动

4月开始,多次在“印象兴县”、“兴县之声”和其它网络平台头条发布“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工作的宣传。并在两次现场招聘会上以“山西省新发展阶段‘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为内容,印刷相关资料,制作展板对此项工作进行宣传。对全县341个外出务工协会发布、推送“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工作的相关通知及政策须知。3月27日,县人社局在县城主街道,悬挂红色宣传横幅30余条,印发电子培训券申领流程彩页2000张。

(三)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1.确定培训机构

先后确定了兴县职业技术学校、兴县宏恩职业培训学校、11家培训机构。

2.设置培训工种

先后开设的培训工种有电工、电焊工、叉车、电子商务、中式烹饪、中式面点、保洁、家政服务员、保安、护林员、砌筑工、营造林、地方特色小吃、驾驶员、育婴师等。

3.坚持靶向培训,高效接轨就业工作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增强农民工务工技能,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要求,加强与各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合作,采取订单式和定制式培训,强化实操实训,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适应市场需求。结合易地移民搬迁后续扶持,培训学校进安置点开展培训,将培训开在家门口,送培训、送技能、送岗位,推进培训、持证、招聘、上岗相结合。

4.工作措施

在努力推进培训进度的同时,我局创新开拓,多措并举,首先根据学员需求,新增了培训工种、吸收新的培训机构、开展送培训下乡、线上培训、异地培训等举措,收效显著。具体情况如下:

1)增设新工种、新机构。为了让学员学到实用的技能,我局通过会议研究,新增了家政服务、美容、保健按摩、带货直播等培训工种;为了减轻现有培训机构的培训压力,缓解紧张、仓促的培训现状,更为提高各机构的培训质量,营造“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态势。近期,我局挑选省内几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通过统一公开招标,最后有6所新培训机构中标,确定为我县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2)开展培训下乡。为了方便农村劳动力就近培训,我局分批在康宁镇、瓦塘镇、蔡家会镇、魏家滩镇开设技能培训班,大大减轻了农村劳动力回城培训的困难。把培训班开到家门口,学员放学后即可回家,在培训的同时还能兼顾照顾家人。这一举措既节省了学员的时间有节省了进城往返的路费,收到广大学员的好评。

3)开展异地培训。人社局积极谋划开展异地培训。为避免疫情影响,减少人员流动,县人社局通过招标确定2所省直培训机构,为在太原居住和务工人员就近参加培训、取证、就业带来便利。

4)线上培训。10月14日在实训基地三楼会议室召开“培训工作推进会暨线上培训安排会”。会上安排脱贫劳动力线上培训。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全市各县立即开展脱贫劳动力线上培训,主要针对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要求参会的各乡镇分管副职会后立即落实,要求每村确定一名管理员,并按期把线上参训人员名单报回。

(四)培训完成情况

2021年,我县全年培训任务超额完成。完成各类培训任务23982人,取证9584人。其中企业培训6585人,吕梁山护工培训1081人,总培训完成率为111.8%。护工培训完成率为106%。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91.5万元,2020年收入总计33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45.5万元,下降率为43.18%;支出总计205万元,2020年支出42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220万元,下降率为51.76%。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5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万元,占比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1.5万元、支出总计20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45.5万元,下降43.1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20万元,下降51.76%。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0万元,下降51.76%。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项目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87.5万元,占比91.46%,日常公用经费17.5万元,占比8.5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55万元,占87.59%;卫生健康(类)支出9.4万元,占4.59%;住房保障(类)支出16.04万元,占7.8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91.5万元,支出决算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5%。其中:

人员支出年初预算166.06万元,支出决算1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28.7万元,下降13.27%,主要原因2020年月在职人员调资及补发以前年度的调整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7.5万元,支出决算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0年决算增加7.9万元,增长82.29%,主要原因2021年有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相应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万元,其中:办公费6.12万元、印刷费7.23万元,水费0.98万元邮电费0.89万元、劳务费0.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90.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74.03万元、家具设备16.08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42.5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7.58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2020年度结转资金13.881388万元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2020年以前年度的其他应收应付资金相抵以及银行利息结余资金合计3937.08万元。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山西省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