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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5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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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为做好我单位2019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布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全县文学艺术工作者开展文学艺术创活动,繁荣全县文学艺术事业。
2.完成上级宣传、文联组织下达的各方面任务。
3.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有关随机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兴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是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人,全部为全额事业人员,现实有5名事业人员,2名公务员。
三、2019年工作总结
1、组织县书法家协会深入农村送春联2000余幅;
2、配合中国文联完成“聚焦扶贫决胜期2018-2020大型影像兴县2019年民俗创作采风”活动;
3、创作完成反映“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的剧本5个,有小品《入社风波》、快板《改革创新大讨论 奋发有为谱新篇》、三句半《改革创新拔穷根》、诗朗诵《老茧吟》、表演唱《五唱大讨论》;
4、与县电视台联合制作音乐电视《中国梦世界梦》;
5、与县电视台联合制作微电影《远去的小山村》;
6、6月20日与兴县文旅局联合太原杏花岭区文旅局、文联共同主办《蔚汾墨韵》书画作品联展;
7、组织兴县摄影家协会开展了为贫困村居民免费拍摄全家福活动。从2019年7月到8月,共深入奥家湾乡张家塔村、瓦塘镇后石门村、蔡家会庄头村、东会乡东南村、贺家弯村、向阳坪村、交楼申乡张家圪台村、郝家湾村等8个村,为400余户村民拍摄了全家福。
8、2019年8月组织编著完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电影剧本《家园》。
9、2019年9月28日-10月5日与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共同主办“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我和我的祖国”美术作品展览。
10、组织编写扶贫扶志实践案例《扶贫-脑子里要竖的云帆》。
11、创作出版图文集《一座山的铁骨柔情-印记黑茶山》和散文集《把故乡摆渡向远方》。
12、组织县书协举办了“五一劳动节书法展”。
13、组织县音乐家协会6-8月每周末大操场带领群众合唱红歌活动20场。
(一)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941392.03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比2018年779815.37元增加161576.66元,增长率为20.72%。主要变化原因为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2019年增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文艺宣传进基层活动剧本创作经费、赴基层为贫困村村民拍摄全家福经费、2019年文联创办出版经费2019年文联美术书法摄影展经费2019年文联微电影制作费、制作《谷子熟了》等作词作曲费等。
(二)支出情况
2019年支出决算864021.74元,较2018年742258.37元增加121763.37元,增长率为16.4%,其主要变化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具体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文艺宣传进基层活动剧本创作经费、赴基层为贫困村村民拍摄全家福经费、2019年文联创办出版经费2019年文联美术书法摄影展经费2019年文联微电影制作费。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1244.54元,较2018年690212.37元增加111032.17元,增长率为16.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01.5元,较2018年0元增加26201.5元,增长率为100%;卫生健康支出28445.7元,较2018年0元增加28445.7元,增长率为100%;住房保障支出8130元,较2018年52046元减少43916元,降低率为84.38%。
2.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20762.34元,较2018年468064.37元增加52697.97元,增长率为11.26%,具体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商品服务支出343259.4元,较2018年11194元增加332065.4元,增长率为2966.46%,具体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3.支出按用途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57524.94元,项目支出306496.8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五)政府集中采购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36762.6元,较2018年11194元增加25568.6元,增长率为228.41%,其中 办公费10411.6元、印刷费4146元,租赁费2400,其他交通费用1782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0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无车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文化活动中心一楼,办公用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3.资产合计5.8万元,固定资产5.8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建物:0.3万元;(2)通用设备:4.2万元;(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3万元。
(八)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不涉及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五、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