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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时间:2022-10-17 10:20       大    中    小      来源: 吕梁人社

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及说明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着全县的疫情信息、免疫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各类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病媒生物的监测、公共卫生学检测分析与评价、生活饮用水的监测、健康教育及健康素养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等工作。    1.对学校卫生、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2.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3.拟订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对方案实施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

4.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

6.负责人员培训指导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技术指导。

7.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参与社会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技术指导。

8.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9.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受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承担卫生监督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和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

10.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1.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兴县蔚汾镇南沟门前忻黑线路旁 ,建筑面积1458平米。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于2008年6月由兴县卫生防疫站改制成立,正科级建制。

1、现设:防疫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地病科、结核病防治科、病媒生物科、检验科、慢性病防治科、办公室、健康教育所。

2、人员构成:领导职能数1正2副,核定人员编制为30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履行本职工作职责,确保各类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病媒生物的监测、生活饮用水的监测、健康教育及健康素养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坚持抓党建,继续坚持党建工作学习,借助现代化教育平台,让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加强政策学习,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并取得了明显实效。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90.68元、支出总计1,288.4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3.37万元,下降4.05%,支出总计增加750.43万元,增加139.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中上年结转资金占比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9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68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8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89万元,占比91.11%;项目支出148.5万元,占比8.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90.68万元、支出总计1,226.4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7.35万元,下降0.9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188.46万元,增加220.91%。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上年结转资金占比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6.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9%。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8.46万元,增加127.97%。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上年结转资金占比较大。其中,人员经费430.85万元,占比35.13%,日常公用经费681.08万元,占比55.5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6.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1万元,占1.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77万元,占3.98%;卫生健康(类)支出1,138.76万元,占92.85%;住房保障(类)支出25.22万元,占2.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64.53万元,支出决算1,22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02%。其中:

根据决算表格数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所有支出完成情况,说明增减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办公费。较2020年决算增加(减少)13.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财政安排拨款科目有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38.74万元,支出决算4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9%,用于财政配套养老金和退休人员工资。比2020年决算增加9.23万元,增长23.34%,主要原因是补拨以前年度养老金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399.89万元,支出决算1,13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77%,用于结核病、艾滋病等防治等。较2020年决算482.05万元增加656.71万元,增长136.23%,主要原因本年支出中上年结转占比较大。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25.90万元,支出决算2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7%,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16.4万元增加8.82万元,增长53.78%,主要原因本年住房公积金测算基数范围增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1.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0.8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9.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85万元;公用经费681.0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301.08万元、资本性支出38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3.35万元,完成预算的83.75%,比2020年减少22.33万元,下降(增长)86.9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占比较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5万元,年初预算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较大,上年度三公经费25.68万元,其中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上年购置公务用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山西省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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