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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交警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12-27 18:29       大    中    小     

 

兴县交警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2.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

3.车辆管理

4.道路巡查、检查

5.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

交警大队构成情况见下:

交警大队是行政单位,内设15个职能股室、中队,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秩序股、城区一中队(分为勤务一组、勤务二组、勤务三组)、城区二中队(分为勤务一组、勤务二组)、蔡家崖中队、康宁中队(分为勤务一组、勤务二组)、魏家滩中队(分为勤务一组、勤务二组)、刘家湾中队(分为勤务一组、勤务二组)、治超办公室、宣教股、车管所、事故处理中队、指挥中心、法制股、政工股 

2.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5名: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队长3名。大队现有正式职工109名,其中:公务员31名、机关工人11名、事业人员67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上年支出结转结余71.2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收入总计1715.8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859.14 万元增加856.67万元,主要是增设了卡口及智能交通设备。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度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1007.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27.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80.83万元,比2016年1141.22万元减少133.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变更。

  2、2017年度项目支出485.82万元,比2016年269.38万元增加216.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几处卡口及智能交通设备。

  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万元,与2016年7.1万元相比减少1.6万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5.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680.83万元(其中:办公费17.4万元、印刷费21.36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1.21万元、电费13.54万元、邮电费11.47万元、取暖费8.12万元、差旅费9.74万元、维修费116.28万元、租赁费51.05万元、培训费1.69万元、专用材料费136.63万元、被装购置费40.69万元、劳务费50.20万元、委托业务费2.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其他交通费32.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5.47万元。),2016414.03万元,增加266.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五)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决算编制汽车19辆,全部是执法执勤车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未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