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9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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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财政局
兴县四八烈士纪念馆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收集展览革命历史文物
2、进行四八烈士陈列展览
3、通过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兴县四八烈士纪念馆设置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业务股。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4人,在职4人。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单位。
(三)2021年工作总结
切实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积极开展红色旅游接待工作。今年以来,四八烈士纪念馆积极推动红色旅游事业的发展。全省来此缅怀革命先烈、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单位、个人及慕名而来的省外游客逐渐增多。借此机会,我们一方面加快新馆、副馆及景区建设,促进景区建设对外开放,另一方面提升接待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了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宣传,进一步扩大四八烈士纪念馆在省内外、国内外的知名度。
二、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717,223.19元、支出总计1,717,220.93元。与2020年收入1,141,417.78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75805.41元,增加率50.45%,支出总计较上年1,195,221.60元增加43.6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717,223.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7,223.19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717,220.93元,其中:基本支出1,575,774.51元,占比91.76%;项目支出141,446.42元,占比8.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17,223.19元、支出总计1,717,220.93元。与2020年收入1,141,417.78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75805.41元,增加率50.45%,支出总计较上年1,195,221.60元增加43.6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7,220.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1,195,221.60元相比,增加43.6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较多。
其中,人员经费462,558.67元,占比26.94%,日常公用经费1,113,215.84元,占比73.06%。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7,220.9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655,720.93元,占96.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00.00元,占2.54%;卫生健康支出 17,900.00元,占1.04%。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17,220.93元,支出决算1,717,220.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基本持平。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655,720.93元,占96.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00.00元,占2.54%;卫生健康支出 17,900.00元,占1.0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5,774.51元,其中:
人员经费462,558.67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2,558.67元;公用经费1,113,215.84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13,215.84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元。本年支出决算0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0年基本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2020年0元相同,原因为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与上年相同。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0辆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办公用房未超党政府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支出,其他项目均按设定绩效目标执行。
5.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同上年。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同上年。
6.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同上年。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