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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12-28 11:03       大    中    小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其职能是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综合协调;当好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做好办文、办事、办会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2、根据县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和有关材料;负责各类公文的办理和县政府机关的档案、保密、文印等工作。

  3、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审核和会议纪要的整理撰编;协助县政府领导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落实。

  4、收集整理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5、负责县政府的政务活动安排,组织协调或协助做好大型活动;负责与县直各部门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联系,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6、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7、负责县政府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扫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以及政协委员的有关提案。

  9、负责各类政务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做好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0、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府网站管理等工作。

  11、负责政府法制工作规划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工作。

  12、负责全县的人民防空工作。

  13、办理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正科级建制,下设值班室、综合股、内务股、调研信息股、政府机要室、行政审批股、政府网络中心和兴县人防指挥信息中心组成;现有在职人员25人,退休7人。

  (三)资产情况

  资产合计110.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7万元,固定资产108.02万元。

  二、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决算财政拨款收入380.16万元,其他收入0.3万元,收入比2016年增加86.3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住房保障缴费增加、支付“13710”系统专网租赁费和服务费等,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277.37万元,比2016年增加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2017年项目支出102.71万元,比2016年项目支出增加80.02万元。主要是“13710”系统专网租赁费和服务费、法律服务费、政府门户网站技术支持及域名使用经费、六权治本评审费等。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4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因公出国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7年采购县政府外网建设项目,总费用共13.17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支出决算43.07万元,比2016年增加11.45万元,其中:办公费11.56万元,印刷费11.29万元,差旅费1.33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劳务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6.9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七)绩效管理情况

  绩效管理情况我单位无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