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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水利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1-10-22 17:11       大    中    小     

  兴县水利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整合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管理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国家、省、市和县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全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开展水资源监测。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执行国家、省、市节约用水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全县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河流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县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道水系连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河长制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县域小水网建设、运行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水保工程的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建设,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全面工作推进情况

    (一)2020年水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饮水安全工程方面:根据上级计划部署,安排对12个自然村、涉及6886人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目前已全部完工,完成投资614万元。

  水费收缴和水价核定方面:目前,全县水费收缴意识明显增强,千人以上工程水费收缴率达到95%,千人以下工程水费收缴率达到96%。同时加强与卫体、环保等部门协作联动,配合做好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合力提升供水水质。

  2、县域小水网建设。2019916日,我县委托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兴县县域小水网工程3座调蓄库配套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410日吕梁市水利局召开中部引黄县域小水网工程建设推进会后,我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开展相关服务;2020416日,设计单位对项目开展野外地质勘探和库区地形测量及基础资料收集工作。目前,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

  3、水土保持工作。上级下达水土流失治理任务11.1万亩,10月底完成11.1万亩,占100%。淤地坝除险加固下达资金180万元(除险加固淤地坝2座),资金被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全部整合,经努力争取,上级同意按计划拨付;目前招投标已经完成,力争按期完成淤地坝除险加固任务。

  4、水资源管理工作。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严格按照市政府对我县的考核指标要求,以总量控制、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等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各县水资源管理工作。截止10月底用水总量为1420万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2.1%二是做好岩溶泉域水环境管理保护工作。认真学习《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积极开展建设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工作。督促18个企业(16个洗煤企业、2个石料厂企业)完成了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三是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全面落实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工作,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完善取水许可台账,加强取水许可日常监管,强化取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运行、监督管理;四是开展兴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水资源[2020]81号)文件要求,成立了兴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印发了《兴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开展核查登记工作。截止十月底,全县已录入349个取水项目,其中:审核通过290个,其余正在审核中。

  5、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参与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体制改革1座(明通沟水库),10月底已按要求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2座(天古崖水库、明通沟水库),已委托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安全鉴定报告,预计11月底完成;3座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已全面完成; 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已完工。

  6、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河长制,对全县范围内的50条河流明确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其中县级河长17人、乡级河长116人、村级河长329人,实现了“河长”全覆盖。同时,安排94名村级巡河员,覆盖了全县20条主要河流,巡河员工资为800/月。“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制定,目前正按照省市安排全力推进监管行动。

  7、水利安全生产及防汛保安工作。一是不断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和防汛保安常态化管理,夯实水利安全生产和防汛保安基础;二是严明责任,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防汛责任落实大检查和不定期督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8、驻村帮扶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安排部署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在不断夯实精准帮扶基础前提下,紧密结合帮扶村村情民意,因地制宜发展农家乐、农耕文化体验等乡村旅游项目,千方百计增加贫困户收入。二是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分别率领帮扶人员,适时深入弓家山、水江头、大坪头、张家梁4个帮扶村开展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完善基础资料、整治环境卫生、解决突出问题。加快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步伐。

  (二)、推进措施

  一是以强化党建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建各项工作,提振精气神,不断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以制度规范为标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规范,全面落实项目责任主体地位;认真执行单位内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重要工作,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做到事前有计划、阶段有安排、事后有总结,确保工程质量优良,相关工作达标。

  三是以落实责任为抓手。严格按照分工、对照工作进展情况及上级各项通报要求切实加以贯彻,强化协作配合,抓准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进度;严格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目标责任制;对标责任要求,强化监督检查,使每项任务都有专人负责、专人监督、专人落实,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按期圆满完成。

    兴县水利局机构设置:

    下设5个行政股站:办公室、水资源管理股、河务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土保持股。

    下设5个事业股站:综合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站、水资源工作站、农村水利工作站、水土保持工作站。

  人员构成:我单位核定行政人员编制8人,实有行政在职8人;核定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事业在职67人。

   车辆情况:公务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1辆。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单位,不需要汇总。

    二、2020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20年收入决算3458.062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3.922662万元,较上年15195.59万元减少11737.527338万元,主要原因是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4.14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20年支出决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682.15万元,较上年699.35万元减少1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283.99万元,较上年168.38万元增加了115.61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6587.26元,较上年14140.83万元减少7553.57了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减少。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271.57万元,按用途分:

    1、基本支出966.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2.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83.99万元。

    2、项目支出6587.26万元,主要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支出442.2万元,,农林水支出6145.06万元。项目支出包括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农田水利、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信息管理、农村人畜饮水、其它水利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和收益情况

    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01231日资产总额5333.64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5068.90万元;

    (2)固定资产264.73万元,其中:房屋44.5万元,车辆2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98.23万元。编制内车1辆(越野车一辆)。

    2、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国有资产收益情况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84.14万元。

    四、其他事项

    1.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出境人员。

    3.2020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有公务用车1辆。

    五、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决算编制汽车1辆,实有1辆。

    2.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水利项目均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兴县水利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