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2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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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总工会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及2015年总结
1、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和市总工作思路,贯彻执行上级确定的方针和作出的决议,领导全县工会工作。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全县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履行好工会各项职能。
3、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和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工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进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委、政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推进基层单位的改革和建设。
5、承担市总工会和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总工会包括总工会本级。
三、2015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1,586,279.2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6,279.26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期初结余346,073.04元。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预算1,844,012.3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4,012.30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844,012.30元,主要有工资福利支出449,117.9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0,872.3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4,022.00元。
2、项目支出0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0元。
(四)2015年决算情况与预算基本相符。
四、重点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兴县总工会无重点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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