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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3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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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及2018年总结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县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县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县城管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县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县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包括兴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本级。
二、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
兴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决算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30787.34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10186.01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0601.33元;本年收入决算15425466.36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本年支出12468911.77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3487341.93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466740.60元、项目支出结转20601.33元。
(一)收入决算
2018年收入决算15425466.36元,2017年收入决算9854720.70元,较2017年增加5570745.66元,增加率56.53%,增加原因为2018年包括高速东口原家坪LED、广场用黄河酒店攀于柱广告牌匾学习教育经费等。2018年收入中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21905.83元,其他收入3560.53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
(二)支出决算
2018年支出决算12468911.77元,2017年支出决算12807839.07元,较2017年度支出减少338927.3元,增加率2.65%,两年基本持平。2017年决算支出中:基本支出9268484.84元,项目支出3200426.93元。
2018年支出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68911.77元,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
按支出用途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268484.84元、项目支出3200426.93元;基本支出按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9268484.84元;项目支出按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3200426.93元。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303242.76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913522.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9720.00元;公用经费支出5477389.01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282648.62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94740.39元。
(三)结余决算
2018年部门决算年末结余3487341.93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466740.60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0601.33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从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 1610000元,出国(境)费用 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610000元,公务接待费 0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1350000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6330.74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维费。
(四)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基金收入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同。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采购支出部门决算总额为1531110元,年初采购预算1532610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500元,减少率0.1%。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共计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流动资产3,487,342.32元、固定资产2,410,638.00元。
(八)车辆情况:我单位有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车辆17辆。办公用房未超党政府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未设定绩效目标。
(十)本单位公开数据与批复数据一致。
(十)公开形式: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xingxian.gov.cn兴县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