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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时间:2018-12-29 10:56       大    中    小     

 

 

一、概括

(一)主要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农产品等质量安全方面的法规和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实施检验检测工作。

2、参与有关年度检验检测计划的制定,承担全县食品药品、农产品等有关商品的质量检验评价性检验、委托检验和司法鉴定检验等任务。

3、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农产品等有关商品的质量信息、提供质量公告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

4、协助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农产品的监督执法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为各乡镇和食品药品、农产品有关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质量检验的任务指导、技术咨询和服务,组织人员培训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

6、承办上级部门和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人,现实有在职事业人员7人。

(三)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49724元,其中固定资产49724元。其中通用设备26084元,家具、用具23640元

三、2017年工作总结

1、在机关党建工作方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并取得了明显实效。

3、全面履行本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4、廉洁自律方面,注重规章学习,增强廉洁意识;严守党规政纪,做到廉洁自律。

四、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收入决算39631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6312.4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356974.40元,原因为2016年人员工资在兴县药监局,2017年3月人员工资在本单位列支。

(二)支出决算

2017年支出预算41591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5911.4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2016年支出80125元相比增加335786.4元,增加原因为2016年人员工资在兴县药监局,2017年3月人员工资在本单位列支。

(三)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415911.4元,主要有工资福利支出307556.4元,其中基本工资123762.96元、津贴补贴32292.6元、奖金12320.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176.96元、绩效工资108003.3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789元,其中办公费6819元、印刷费3960元、差旅费19700元、劳务费910元、其他交通费用20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756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5236元、采暖补贴2352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81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810元。

2、项目支出0元。无项目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0元。三公支出情况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

(五)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无车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位于兴县政府大院东面办公楼,办公用房面积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3、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4、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0项目,无绩效目标管理。

五、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