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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19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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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农产品等质量安全方面的法规和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实施检验检测工作。
2、参与有关年度检验检测计划的制定,承担全县食品药品、农产品等有关商品的质量检验和评价性检验、委托检验和司法鉴定检验等任务。
3、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农产品等有关商品的质量信息、提供质量公告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
4、协助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农产品的监督执法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为各乡镇和食品药品、农产品有关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质量检验的任务指导、技术咨询和服务,组织人员培训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
6、承办上级部门和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人,现有在职事业人员5人。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抓党建,继续坚持党建工作学习,借助现代化教育平台,让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加强政策学习,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并取得了明显实效。
3、全面履行本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4、廉洁自律方面,注重规章学习,增强廉洁意识;严守党规政纪,做到廉洁自律。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5.48705万元、支出总计57.45967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了44.149774万元,增加106.8%,支出总计增加了18.597366万元,增加47.85%。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资上调,人员增加1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8.716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71542万元,占比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00157万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7.459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59676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8.71699万元、支出总计57.459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5645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6302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700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7.379714万元,增加53.4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8.597366万元,增加32.37%。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资上调,人员增加1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4596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597366万元,47.85%;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资上调,人员增加1人。其中,人员经费56.202536万元,占比97.81%,日常公用经费1.25714万元,占比2.1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4596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896452万元,占90.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类)支出1.863024万元,占3.24%;住房保障(类)支出3.7002万元,占6.4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50.12万元,支出决算57.459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39.83万元,支出决算51.896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9%;卫生健康支出6.49元,支出决算1.863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1%;住房保障支出3.8万元,支出决算3.7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7%。较2020年决算增加7.339676万元,增长14.64%,主要原因2021年工资上调,人员增加1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596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2025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756019万元,津补贴3.61万元,奖金25.34329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41424万元,住房公积金3.70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93万元;公用经费1.25714万元,办公费0.63444万元,印刷费0.5万元,手续费209元,邮电费0.101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0元。三公支出情况与上年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办公通用设备资产约20797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
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
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
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