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8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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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县教育、体育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提出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3、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体育教育与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等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本系统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教育体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4、统筹规划全县中小学校的布局;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中小学的课程设置和年度招生规模;按规定承担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阶段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及其管理的规定,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学生资助工作,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报,管理本系统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师工资县级统一发放。
6、主管本系统教师工作,规划、指导本系统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考察、培训、任免和管理教育体育干部。
7、管理本系统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落实自学考试、民办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8、组织实施本系统教师资格认定和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指导本系统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
10、指导本系统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本系统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指导本系统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电化教育、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中小学勤工俭学方面的工作。
12、拟订全县体育竞赛计划、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省、市、县体育竞赛,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3、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县级体育社团工作,负责各类体育学校、体育项目俱乐部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全县体育产业发展和经营活动,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14、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县教育科技局公开范围包括局机关本级。
二、2017年收支决算情况
兴县教育科技局2017年决算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7447229.82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2777739.98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669489.84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1196000元);本年收入决算167760050.8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710050.84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50000元;本年支出130715957.8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4491322.84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2843364.20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1647958.64元。
(一)收入决算
2017年收入决算167760050.84元,2016年收入决算112,306,886.01元,较2016年增加55453164.83元,增加率49.31%。2017年收入中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67710050.84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0元。
(二)支出决算
2017年支出决算130715957.82元,2016年支出决算129,691,967.33元,较2016年度支出增加1023990.49元,增加率0.78%。其中:基本支出30013607.42元,项目支出100702350.40元。
2017年支出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519957.82元。
按支出用途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8817607.42元、项目支出100702350.40元;基本支出按功能分类:教育支出25442053.57元,科学技术支出506782.1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7476.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2475.63万元,农林水支出533617.10元,住房保障支出165203.00元;项目支出按功能分类:教育支出100612350.40元,科学技术支出90000元。
2、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1196000元。按功能分类: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75000元、其他支出221000.00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612178.21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763572.0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48606.19元;公用经费支出108907779.61元,包括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9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88792.21元,债务利息支出245619.2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5583368.20元。
(三)结余决算
2017年部门决算年末结余74491322.84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2843364.20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31647958.64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从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 101737.4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1737.45元,公务接待费 0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3320元;2017年初预算“三公”经费12000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66912.21元,主要为保障我局日常工作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等的各项资金。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8120元、商品服务支出12,488,792.21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等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支出部门决算总额为97780500元,年初采购预算101532200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751700元,减少率3.70%。采购物资有以下:薄改项目中计算机及复印机1063台425.25万元、图书13030册169.4万元、办公桌椅及学生课桌椅730件(套)169.4万元、实验柜、实验台等4200(件、套)313.68万元、实验仪器及器材603705台(件、套)3095.1万元、120师学校新增宿舍及餐厅9116平方米1271.64万元、新建阳光上城小学6400平方米1133.33万元、维修改造校舍122000平方米2560.21万元;营养餐牛奶、鸡蛋1969000斤(代)640.04万元。政府采购合计9778.0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共计54563366.82元,其中固定资产18546221.00元: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8,200平方18204440.00 元、通用设备18件 218411.00元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06件 1233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