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19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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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6月16日在兴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兴县财政局局长 宋兴丽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主导产业市场疲软的严峻形势,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2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2.86%;同比增长0.0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844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26%;同比下降11.33%。
从财政收支结果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028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84442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23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5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862万元,净结余458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14年全县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621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0.87%,同比下降 4.10%。其中:增值税完成135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5.94%,同比下降14.76%;营业税完成82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7.98%,同比下降13.90%;企业所得税完成112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1.56%,同比下降47.06%;个人所得税完成13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36%,同比增长20.52%;资源税完成74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4.75%,同比增长67.02%。
非税收入完成1810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53%,同比增长 17.60%。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34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1.90%,同比增长19.72%,增幅较高是因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集中入库所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126万元,为调整预算39.26%,同比增长53.41%;罚没收入完成269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9.87%,同比增长45.8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1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25%,同比下降73.37%;其他收入完成407万元,同比增长10075%。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474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39%,同比下降10.34%;科学技术支出执行11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28%,同比下降29.4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24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28%,同比下降54.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1949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44%,同比增长9.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2055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45%,同比增长30.98%;节能环保支出执行47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3.54%,同比增长12.20%;城乡社区支出执行76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3%,同比下降7.98%;农林水支出执行2793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87%,同比下降24.11%;交通运输支出执行122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17%,同比下降11.3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6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25%,同比增长8.37%;住房保障支出执行283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19%,同比下降21.7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146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91%,同比下降13.34%;公共安全支出执行662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38%,同比增长5.27%。
3、上级财政对我县转移支付情况
2014年上级财政对我县一般性转移支付6760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40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705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744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363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357.19%,同比增长79.53%;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373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7.84%。
(三)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2014年,县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稳步推进财税改革,积极组织财税收入,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深化财政监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财政保障。
1、狠抓增收节支确保收支平衡。2014年是经济下行压力凸显的一年。我县煤炭企业继续经历“寒冬”考验,加之国家政策性减收等多项因素影响,组织收入工作遭遇前所未有困难、挑战。在严峻的形势下,县财税部门齐心协力,加强沟通,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千方百计克服诸多难题,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稳步紧抓财税入库收入。一是对税源企业深入调研、全面梳理,及时下达征收计划,逐级分解落实任务;二是实施综合治税,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充分利用贷款贴息、信用担保等财政金融手段,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挖潜力、做内功,强素质、育品牌,大力培植财源税源,使征收工作取得较好成果,基本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2、加大财政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支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精准扶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落实全市8+2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筹资2700万元支持“一县一业”、“一村一品”,重点扶持清泉醋业、黄河农业综合开发、三星油脂、新大象农牧、山花烂漫、亚龙农业科技等6户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品牌;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投入1119万元,用于推进农村街道硬化、公厕改造、饮水安全等公益工程建设,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新的改善。
进一步提高民生政策标准。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5元和22元,达到335元和173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35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200元、130元,达到5000元、2300元;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了农村小学、初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生每年695元、895元;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4000元。
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困难题。投入1653万元,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进行了救助。
助力兴县红色旅游基地建设,投入974万元支持晋绥分局旧址历史风貌修复、胡家沟明代砖塔修缮、蔡家崖历史文化村保护修复和晋绥烈士陵园扩容改造等红色旅游工程建设项目;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图书室和公益电影事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积极支持教育发展。投入14126万元支持友兰中学二期工程、一二0师学校建设、新区幼儿园配套工程、西城幼儿园建设,并拨付225万元对高考达线学生进行了资助奖励。
推进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00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200套。
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投入。投资17723万元完成工业大道征地拆迁,投资1809万元完成蔚汾河道清淤工程,投资618万元支持乡村公路建设,投资3700万元完成蔚汾北路改造工程,全县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
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一是推进预算编制管理改革。坚持科学理财服务理念,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加强支出预算管理。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通过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现资金、单位全覆盖,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三是强化资金运行监管。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涉煤收费清理规范专项治理和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专项治理等工作,出台《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风险防控和操作规范》,初步达到了完善内控、规范管理、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4、规范支出管理,严格厉行节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印发《县乡(镇)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出台了《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资产使用、处置、配置标准和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责任认定等相关制度,实行单位资产网络化动态管理,县乡各单位资产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诸如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刚性支出持续攀升,收支矛盾非常突出,预算平衡难度加大,财政管理不够规范,财政基层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夯实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切实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积极的监督、指导和支持。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2015年预算编制的通知精神,综合考虑我县今年财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26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同)下降22%,其中,税收收入安排52554万元,下降15%;非税收入安排10046万元,下降44%。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1840万元,比2014年预算执行数下降17.68%。资金来源为: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600万元,上级一般转移支付603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678万元,返还性收入175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4624万元(含由于体制调整从6项政府性基金结转中转入130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50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83万元, 比上年预算执行数(下同)增长21.81%;国防支出10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841万元,增长18.28%;教育支出49423万元,增长4.12%;科学技术支出398万元,减少66.8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96万元,减少19.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97万元,减少30.76%;医疗卫生支出20094万元,减少2.24%;节能环保支出4142万元,减少12.71%;城乡社区支出3302万元,减少56.92%;农林水事务支出15387万元,减少44.92%;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减少91.8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682万元,增长117.31%;商业服务等支出447万元,增加10.1%;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5219万元,减少58.78%;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减少95.24%;粮油物价储备等支出756万元,比上年增长99.47%;其他支出7622万元,增长414.30%。
经汇总,2015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012万元,比上年实际执行数下降 14.23%。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433万元,与上年实际执行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9万元,比上年实际执行数下降21.8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4470万元,其中:当年收入安排5155万元,比上年收入完成数减少88.19%,上年结转安排9315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44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1.21%,收支平衡。
(三)2015年1-5月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基数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大幅下降。1-5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650万元,(未剔除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后留成比例下降的因素)同比下降12.5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7774万元,同比下降0.33%;非税收入完成4875万元,同比下降48.4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权责发生制执行67472万元。
三、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依法组织收入,努力完成收入预期目标
按照国家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充分挖掘各类税种的增收潜力,加强税收征管,杜绝税收流失,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一是健全完善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在促进税收工作中的牵引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共管、财税主办、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的综合治税新机制,认真落实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形成综合治税强大合力;二是规范纳税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全面落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政策;加大对建筑营业税、房产税及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增值税征管力度,增加地方税收;开展清欠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对企业尾欠税费进行追缴,严肃偷税、漏税、抗税违法行为,规范财税征管秩序。三是抓好重点税源监控。推行重点税源行业化、专业化、个性化管理,完善重点税源监控,建立健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对增值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重点税种的征管。
(二)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投入
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是今年财政支出的保障重点,我们将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年度预算,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推进经济转型、结构调整,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工业园区、特色农业园区承载力和产业聚集力;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的投入,推动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二是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三是重点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的投入,推进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及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补助水平,低收入农户每户一吨冬季取暖用煤改由县财政以现金方式发放,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建立覆盖城乡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建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加大对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加大对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投入,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四是加大对各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将结余、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支出相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抓好政策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要科学研判形势,准确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和有关财政政策,紧紧抓住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的机遇,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认真抓好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绿化、扶贫开发、民生改善等项目申报工作,争取相关项目资金,确保重点项目投入,切实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四)多措并举强化财政监管,健全机制防控债务风险
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政大监督格局。继续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把财政监督检查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要强化对 “三公”经费和社会关注热点资金的专项检查和跟踪问效,加大对扶贫、强农惠农等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健全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的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督长效机制。继续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财政监督网络监管水平;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会计工作管理及会计人员队伍建设,实现会计人员培训常态化;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不断满足新时期、新常态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要按照“六权治本”要求,实行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从严财政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乡镇、部门执行财经纪律的责任意识和财政的管理水平。同时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控制政府举债行为、举债规模,有效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五)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创新财政投资评审机制,理顺投资评审职能。
把绩效观念和要求全面落实到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和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用钱讲绩效、花钱要负责,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紧密挂钩,保证财政资金用的到位、用的有效。将所有招投标工程类项目和大型采购服务类项目全部纳入评审范围,实现财政投资评审的广覆盖;前移评审关口,所有财政投资的项目必须实行先评审,后下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的要求,并按照吕梁市《加强工程建设财政投资评审和审计监督工作意见》,实行“财政部门评审预算、审计部门审计决算”的预决算分离评审机制。
(六)引深各项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新《预算法》各项规定,严肃、认真维护县人大财政预算权威,细化预算编制,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真正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积极推进财政政策公开,建立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公开制度。二是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准确把握国家、省、市公车改革的原则、政策,扎实做好公车运行情况摸底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公车改革方案,平稳有序推进全县公务用车改革。三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改革和工资改革。严格落实政策,认真做好基础数据测算,积极筹集资金确保改革到位、政策全面执行。推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月人均不低于200元。四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培育公共服务承接主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市容绿化、环保卫生、技能培训、养老助残等事务性管理服务。
各位代表,2015年我县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面临许多新机遇、新挑战,我们将认真积极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依靠社会各界支持,坚定信心,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力争圆满完成各项预算任务,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