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7-14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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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
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6月17日在兴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兴县财政局局长 宋兴丽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15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同时,财税部门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税收政策调整等减收因素影响,坚持培植财源与收入征管并重,优化支出与改善民生兼顾,深化改革与规范管理联动,统筹调度资金,保障财政运转,经济社会发展在克服困难中奋力前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民生事业得到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62600万元,完成6329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1.1%,同比下降21.09%。全县一般预算支出由125521万元变动为209811万元,变动的主要事项是: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6309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368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53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净增加支出2213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支出县政府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并于2015年9月、11月、12月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二十六次、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要说明的是,2015年是在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压缩结余结转规模、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措施的情况下,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2015年全县预算收支执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53689万元,为预算的102.16%,同比下降(下同)13.55%。其中:增值税15324万元,为预算的83.5%,增长12.85%;营业税7469万元,为预算的271.6%,下降9.57 %;企业所得税4712万元,为预算的76.15%,下降58.15%;个人所得税1264万元,为预算的99.06%,下降8.4%;资源税11190万元,为预算的89.11%,增长49.68%。
非税收入完成9601万元,为预算的95.57%,同比下降(下同)46.97%。其中:专项收入完成7764万元,为预算的90.28%,下降42.32%,其中“两权”价款收入完成1719万元,下降73.4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48万元,为预算的100.81%,下降77.91%;罚没收入完成1153万元,为预算的115.3%,下降57.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36万元,为预算的218.2%,增长4.56%。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47741万元,为预算的94.99%,同比增长(下同)0.58%。其中:普通教育41003万元,包括学前教育1641万元、小学教育16518万元、初中教育9094万元、高中教育3553万元、其他普通教育10197万元;职业教育696万元,包括中专教育371万元、职业高中教育314万元、其他职业教育支出11万元。
医疗卫生支出22140万元,为预算的99.95%,增长7.72%。其中:医疗保障支出9669万元,公立医院支出314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3373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164万元,计划生育支出1632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492万元,中医药2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594万元,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4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46万元,为预算的98.38%,增长 9.51%。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719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80万元,最低生活保障7124万元,抚恤及退役安置等支出3311万元,就业补助支出32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541万元,为预算的99.87%,增长60.24%。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3465万元,包括棚户区改造102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318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496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424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1200万元;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支出973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32202万元,为预算的96.07%,增长15.27%。其中:农业支出13344万元,水利支出2642万元,林业支出457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4626万元,扶贫支出5824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492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52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24.42%。其中:文化支出1272万元,文物支出3071万元,广播影视支出724万元,新闻出版支出4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3516万元,为预算的95.47%,增长76.34%。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65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0047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407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66.05%。其中: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90万元,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179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9765万元,为预算的97.36%,增长105.8% 。其中:污染防治及减排支出3396万元,退耕还林支出3074万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28万元,自然生态及天然林保护支出902 万元,节能减排支出2029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659万元,为预算的51.03%,下降78.99%。其中: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630万元,气象事务支出29万元。
其他科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20万元,为预算的99.99%,增长0.27%;公共安全支出7247万元,为预算的99.93%,增长9.33%;交通运输支出10898万元,为预算的94.22%,下降11.33% ;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101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00.6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62万元,为预算的87.46%,增长580.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30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19%;其他支出支出560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62.21%。
3.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5年,中央和省、市对我县转移支付124264万元,增长18.74%。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7699万元,增长14.94%;专项转移支付46565万元,增长25.6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48万元,为预算的24.21%,同比下降(下同)97.14%;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100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0.27%,下降73.16%。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同比下降的原因一是2015年停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二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方教育附加等九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三)债务举借情况
2015年,上级财政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7226万元。其中:1、新增债券5300万元,主要用于120师学校建设2300万元,四八烈士纪念馆建设2000万元,百日环境整治工程1000万元;2、置换债券1926万元,主要用于置换世行贷款1412.22万元,兴县城投公司农发行本金401万元,校舍安全工程本金112.78万元政府债券。
截止2015年底,全县政府债务限额16030万元,全县政府债务率为7.6%,比国际公认警戒线100%低92.4个百分点,比全国地方政府债务率86%低78.4个百分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16年到期政府债券500万元,县财政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方式,确保政府债券按期偿还,维护政府信誉。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兴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兴县2016年预算(草案)》。
(四)落实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多措并举,确保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坚定打好组织收入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理清思路,围绕全年收入目标任务,早安排、早布置、早落实,深化、细化工作方法和措施,对税源企业进行全面梳理,逐级分解落实任务。二是实施综合治税,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财、税、库加强涉税信息交流和综合利用,有针对性地做好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确保应收尽收。三是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四是围绕工业转型、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目标,支持构建具有兴县特色的生态产业,落实“8+2”农业产业扶持政策。五是支持“一县一业”、“一村一品”,重点扶持清泉醋业、黄河农业综合开发、三星油脂、新大象农牧、山花烂漫、亚龙农业科技等6户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壮大企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企业品牌。六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打造电子商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促进商贸物流、“互联网+”等新型产业发展。
2.突出重点,着力保障民生事业。一是全力保障公教人员工资。切实履行财政基本职责,优先足额安排人员工资,按规定标准兑现增资政策,及时发放公教人员工资。二是切实保障运转。安排支出17163万元加大对运转类支出的投入力度。三是全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全年民生支出177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25%。四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年教育投入47741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74%。五是城乡医疗卫生水平明显改善。全年医疗卫生支出22140万元,同比增长7.71%。保障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提标、县人民医院改造、妇幼保健院建设等专项资金,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六是保障了城市农村低保、就业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福利院改造等资金,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等社保标准提标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七是文化事业经费投入持续增长。全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52万元,同比增长124.41%。投入2252万元支持 “四八”烈士纪念馆后期项目建设。八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投资500万元完成了岢临高速兴县东口拓宽工程、8702万元支持了乡村公路建设;全年投入财政资金4541万元,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九是落实惠农政策。农林水事务支出32202万元,增长15.27%。及时拨付粮食直补资金5995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780万元,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货币化补贴2503万元,乡村清洁工程省级配套资金414万元、县级配套8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18万元,助力实施精准扶贫,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5836万元。
3.锐意进取,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加强了对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完善了预算编制体系,细化了预算编制,强化了预算约束力;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财政部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我县名列全国第553名,全省第6名,位列全市第1名。二是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693万元,同比下降33.65%。三是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积极推进财政政策公开,建立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公开制度。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率达100%,并同步公开了“三公”经费。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与预算管理对接机制,构建资产管理信息平台,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创新监管,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清理规范财政专户,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二是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现县、乡两级全覆盖。三是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各项制度,2015年全县采购预算资金9551.16万元,实际采购资金8652.96万元,节约率为9.40%。四是深化财政监督绩效评价,扩大项目评审范围,对18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金额24824万元。五是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按照“全覆盖、重实务”的思路,分期对县直预算单位财务规范与实务操作进行集中培训,培训150余人次;对乡、村两级财务人员开展了会计业务知识培训,累计培训560人次。
二、“十二五”工作回顾
“十二五”是兴县财政实现跨越发展、赶超发展、创新发展的时期。回顾过去的五年,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有效成绩,财政改革发展呈现出全新面貌。
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财政总收入从“十一五”期末的66000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219935万元,增长了3倍,年均增长27.2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十一五”期末的18061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63290万元,增长了3.5倍,年均增长28.51%。2013年财政总收入达到最高点270500万元。“十二五”时期,全县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13.3476亿元,相当于“十一五”时期的7.3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46669万元,相当于“十一五”时期的6.5倍。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补助收入由2010年的82330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125900万元,年均增长8.8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净增33895万元。
­­­支出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财政总支出由2010年的98798万元增长到2015年的211091万元,年均增长16.4%。一是工资津补贴政策落实保障到位,工资性支出“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2.91%。二是民生支出保障到位, 2015年民生支出17.7460亿元,是2010年7.3164亿元的2.4倍,年均增长19.39%,占总支出比重均在75%以上。三是全县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支出保障到位,友兰中学、120师学校、四八纪念馆、连城大道、工业大道、城区道路提质改造、蔚汾河蓄水、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项目所需资金均按要求保障到位。四是厉行节约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三公经费逐年大幅下降,2014、2015年全县“三公”支出较上年度分别下降59.23个百分点、33.65个百分点。
财政改革创新亮点纷呈。一是扎实做好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工作,实现了新老财政体制的平稳过渡。二是完善了部门预算,实施了乡镇和县直单位最低财力保障机制,除涉密外的单位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三是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全县预算单位“全覆盖”,并与公务卡制度改革同步推行。四是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涉农补贴、农业保险等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五是规范债务管理,全县一般债务率和专项债务率均控制在预警线以内。六是政府采购、投资评审、乡村两级财政财务管理等财政机制不断规范完善。七是营改增、资源税改革、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绩效评价等改革取得显著成绩,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连续三年居全市第一名。八是农村金融改革、PPP投融资模式创新、财政监督和内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改革顺利推进,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开局良好。
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速回落,收入质量偏低。二是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日趋尖锐。三是部门财经纪律意识比较淡薄,预算约束不到位,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绩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都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十三五”及2016年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既面临三期叠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共性问题,也面临自身存在的特殊困难;既有一些不利因素,也有优势、潜力和机遇。
从不利因素看,当前我县正处于改革开放以来最为困难的时期,主导产业产能过剩,有效需求严重不足,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特别是煤炭产业的困难局面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扭转,经济触底回升仍需历经艰难过程。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干部增资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公务用车补贴、社会保障支出提标扩面等多项增支政策密集出台,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支出压力。可以说,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任务是近年来最为艰巨的一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
从优势和机遇看,国家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我县破解产业困局提供了强劲动力。中央、省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我县面临新一轮发展机遇。此外,2016年国家明确支持山西扩大电解铝产能,还将出台新的煤炭脱困政策,我县作为煤炭支柱产业县,这些政策将为我县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为此,我们将进一步统筹规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2016年财政工作。
(一)2016年预算安排的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上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综合考虑我县财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原则如下:
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家政策相衔接。
支出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依法安排各项财政支出,进一步调整结构、盘活存量、突出重点、勤俭节约。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坚持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紧密结合。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对民间投资的拉动作用。
(二)2016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66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同比增长(下同)5.91% 。其中:税收收入预计53767万元,增长2.31 %;非税收入预计12533万元,增长24.76%。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9352万元,增长24.71%,增长较多的主要原因是为完整预算编制,上级提前下达指标比上年到位率提高。资金来源是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6300万元,返还性收入175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204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96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873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02万元、调入资金50万元(由于体制调整从政府性基金中调入)。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32万元,同口径增长3.63%;公共安全支出7735万元,同口径减少1.35%;教育支出45069万元,同口径减少8.81%;科学技术支出 246万元,同口径减少38.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24万元,同口径增长31.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68万元,同口径增长130.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627万元,同口径增长22.56%;节能环保支出5713万元,同口径增长37.93%;城乡社区支出5744万元,同口径增长73.96%;农林水支出28258万元,同口径增长83.65%;交通运输支出1976万元,同口径增长97.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026万元,同口径减少22.86%;住房保障支出4009万元,同口径增长2869.6%;预备费5000万元,同口径增长19.62%。
上述科目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民生项目保障提标、科目变动增加以及部分项目在盘活存量资金中安排和科目调整减少所致。
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全县财政面临的收支压力较大,上述安排是县财政在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调资、社会保障提标、实行职级并行、公务用车补贴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的严峻形势下,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项目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以及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等措施,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前提下,其他支出区分轻重缓急、量力安排,才得以平衡的盘子。
经汇总,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12万元,下降50.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公务接待费31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1万元,下降27.92%;公务用车购置未安排,比上年预算减少2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1万元,下降66.38%。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14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2.62%;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399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03万元、上年结转2411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兴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兴县2016年预算(草案)》。
(三)2016年1-5月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2016年1-5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64638万元,同比增长47.6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749万元,同比下降27.2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058万元,同比下降45.78%;非税收入完成8691万元,同比增长78.24%。
(四)2016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1、强化财源建设,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创新财源涵养模式。巩固优质财源,主抓重点财源,培植后续财源,以财源建设成果促进收入结构调整。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二是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强化收入征管措施,更加注重收入质量,确保应收尽收,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三是全面加强煤炭和铝土矿资源税征收管理。从煤炭、铝土矿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入手认真分析研究监控资源税征缴的有效手段,完善资源税征缴管理办法,避免资源税偷漏流失现象。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积极争取上级在均衡性转移支付、脱贫攻坚、生态治理方面的支持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缓解我县财政收支压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谋划、筛选、申报工作,千方百计争取专项资金,以项目建设拉动收入增长,确保社会事业发展和重点支出需求。五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推动供给侧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税费减免政策,帮助企业降低成本,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力度,加快传统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充分运用财政贴息、补贴等政策措施,大力推动新型工业、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突出基本保障,着力改善民生。一是保工资发放。把保工资足额发放作为第一要务,作为政治纪律,按照政策规定,年初预算足额安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留足调资增资部分,及时调度财政资金,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工资发放。二是保义务教育。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新改扩建,推进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高中阶段免学费政策,推进中职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巩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提高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实现生均公用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三是保基本医疗。支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大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提标政策,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四是兜住民生底线。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落实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按要求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五是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好援企稳岗、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六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区分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通过PPP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城镇保障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
3、支持精准扶贫,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一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坚持财政资金投入只增不减的原则,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倾力支持精准扶贫。主动对接上级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承接异地搬迁项目资金;创新扶贫资金整合机制,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支持实施“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二是大力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村集体,依托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立村集体和农民按股比分享收益的机制。三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在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强农惠农富农各项政策的基础上,持续推进“8+2”农业产业发展。
4、深化财政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规范预算追加程序,统筹财力安排,硬化预算约束。积极稳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切实扩大有效供给。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综合运用融资模式创新等手段,提高投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新能源、新材料、商贸物流、旅游产业等新兴产业。扩充PPP项目储备库,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关于政府性债务控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偿债准备金制度,严控债务风险。四是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按照上级要求,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撬动民间资本,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五是推进财政重点改革。严格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要求,准确、有序、协调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等改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全县国有资产大清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5、细化财政管理,提高资金支出绩效。一是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对国库存款、结转结余、暂付暂存款和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完善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三是强化支出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绩效跟踪等工作。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全程监管,强化审计财政监督。五是坚持不懈抓好财政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努力提升依法理财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六是加强全县会计人员管理培训力度,强化预算单位财务的基础管理,提升理财能力和运作水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加快兴县转型跨越的攻坚奋进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鼓足信心、主动担当、攻坚克难,全力确保财政任务顺利完成。
4.关于兴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 预算草案的报